
在患者的檢驗單上,丙肝抗體呈陽性。

白銀一院大門。
中國日報網消息:白銀市第一人民醫院被告上法庭 院方稱“不能肯定感染都與透析有關”
去年6月,白銀市第一人民醫院陷入“丙肝門”事件——2007年3月至2009年1月,有多名尿毒癥患者到該醫院進行血液透析治療,其中14人在去年6月被查出患上丙肝,他們認定“禍首”是醫院,其中6人將該院告上法庭,討要說法。該院副院長徐衛東表示,透析患者染上丙肝不能肯定都與醫院透析有關,醫院也不能保證所有透析者不被感染。
透析期間 多名患者患上丙肝
2009年6月的一天,在白銀市第一人民醫院(下文簡稱白銀一院)透析治療的馮立剛被查出患上了丙肝,這個結果對馮立剛來說無疑雪上加霜。
馮立剛1975年生在平涼,是兩個孩子的父親,近幾年一直在白銀打工。2008年3月,他感覺身體不適去醫院檢查,結果被查出患上了尿毒癥。從2008年6月開始,他到白銀一院做血液透析。馮立剛提供給記者的醫院檢驗報告單上顯示,在2008年6月的檢查結果中,丙肝抗體是陰性,而在2009年12月卻顯示是陽性,這就意味著馮立剛患上了丙肝。
在同一個醫院,和馮立剛一起在血液凈化室做透析的多名尿毒癥患者被查出患上了丙肝,而他們來該院做透析之前都沒有發現丙肝。
佟志剛在該院做透析前患有乙肝,透析后又患上了丙肝,劉生銀也是在透析期間被發現丙肝病毒抗體由陰性變成了陽性。
今年70歲的鄭炳榮老人2007年9月開始在白銀一院因尿毒癥做透析治療,2009年6月被檢查出患上了丙肝,不久前檢查還患上了乙肝。老人的女兒告訴記者,肯定是在醫院感染上的。
來自院方的說法是,有14名尿毒癥患者在透析期間染上了丙肝,而患者稱,被感染者在20人左右。
6名患者 聯名將醫院訴至法庭
2009年12月25日,馮立剛、佟志剛、朱久生等6人一紙訴狀將白銀一院起訴到白銀區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該醫院給每位患者支付醫療費、繼續治療費、精神撫慰金10萬元。
這些被感染者認為,丙肝最主要的傳播途徑就是血液傳播,而原告血液透析的唯一地點是被告白銀一院,被告醫院在血液透析過程中經常重復使用透析管路和透析器,因此,原告感染丙肝與被告的不當醫療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系,被告在進行診療行為的過程中存在明顯過錯,對原告造成傷害及損失,被告應承擔賠償責任。
馮立剛說,自查出丙肝后,他咨詢了其他大夫,雖然目前沒有什么不適癥狀,但將來絕對不能進行腎移植,同時,容易轉化為肝硬化,甚至肝癌。此前他找過醫院負責人討要說法,但一直沒有結果,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鄭炳榮的女兒稱,自從母親被查出丙肝和乙肝后,家人都不敢和母親一起吃飯了,她覺得醫院應該為此負責。
患者劉生銀雖然稱自己是在醫院透析期間被感染的,他也找過院方,但院方稱他之前簽過什么協議,院方對此不負責。劉生銀告訴記者,協議是女兒簽的,女兒說沒看協議的具體內容就簽了。他最近也在找證據,有證據才能討說法。
在患者的檢驗單上,丙肝抗體呈陽性。
白銀一院 不能肯定都與透析有關
白銀一院血液凈化室主任樊華稱,自去年衛生部通報山西一家醫院病人在血液透析過程中被感染丙肝后,白銀一院對此進行了自查自糾,檢查發現在34名患者中,有14人在透析過程中感染了丙肝。對此醫院也進行了整改,以前使用的管路再不重復使用,透析器也不重復使用,將乙肝、丙肝、正常人的透析機分開使用。
針對患者認為被感染丙肝完全是醫院的責任的說法,白銀一院醫政科科長王佐圣表示不能茍同。“丙肝被感染的途徑很多,不只是在醫院透析期間。”王佐圣認為,輸血和血制品可以傳播丙肝,但血源并不是醫院的。這些被感染的病人大多輸過血,這與醫院沒有關系。同時,丙肝病毒的潛伏期為7-180天,有些患者透析前說不定就攜帶了丙肝病毒,只是沒檢查出來而已。還有,性行為也可以傳播丙肝病毒,這都可以說明在醫院透析中發現感染丙肝不一定是院方的責任。
白銀一院副院長徐衛東認為,這么多透析患者染上丙肝不能肯定都和醫院透析有關。雖然院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透析治療,但也不能保證所有透析者不被感染,因為這是個學術性的問題。
對于患者起訴醫院一事,院方稱目前只能積極應訴。
來源:蘭州晨報 編輯: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