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警方7日對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一些西方媒體在第一時間質疑中國警方的說法,堅持用自己的邏輯解讀并試圖影響中國。
此前西方輿論不顧艾未未家屬及境外媒體都知道艾未未被警方拘押的事實,一直稱艾未未“失蹤”,用這個詞的特殊含義將中國政府比喻成“綁架者”。現在他們又先于中國法庭的調查斷言“涉嫌經濟犯罪”不能成立,宣稱這種調查“非法”,但恰恰是他們的做法,在嚴重對抗基本法律精神,是試圖制造“民主斗士”法律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只要他們在中國從事政治對抗活動,他們就可以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擁有“豁免權”。
美德等國官方6日再次就“人權”公開指責中國,韓國光州市市長也公開干預艾未未案件,就像是“中東革命”以來歐美國家對外干涉“剎不住車”,他們對艾未未事件指手畫腳的隨意樣子達到了一段時間以來少見的地步。
艾未未被拘押,說到底是中國每天大量司法案件中的一個,它的審理公正性不會與中國所有案件公正執法的平均值有很大差距。中國法律在保障這個13億人口大國的基本秩序,在保障中國民生、各種制度建設等人權促進元素的平衡發展,也在保障能夠產生購買美國國債的那些外匯的經濟秩序。中國法律是一個整體,對艾未未案的圍攻是對中國法律的全盤否定。這和西方糾集一群人燒中國最高法院的大樓沒什么兩樣。
中國法律是這個國家的骨骼,西方試圖影響艾未未案的審理,就像要給這個骨骼加上電動裝置,遙控器握在他們的手里,讓中國成為大而聽話的玩偶。舉望當今世界,這樣的小玩偶已經比比皆是。
中國是安全的,否則“自由慣了”的艾未未也不會從美國回到中國,西方的外交官、商人也不會把中國當成“最適合發展”的地方之一。但安全的地方都有一個特點:它只對守法者是安全的,對喜歡“玩玄的”人來說,安全會有底線。艾未未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不意味著他肯定就能被定罪,但他是否有罪應當去法庭上說,西方的外交和輿論壓力不應成為是否給他定罪的籌碼。
中國早已過了出重大冤案的時代,少數人覺得冤,一是貪官,認為自己雖貪卻有功,二是少數所謂“政治異見人士”,認為中國的法律本身就是非法的,因此對他們來說“什么都不是”。艾未未曾說,中國人處在一個“黑暗”、“瘋狂”的時代,這不是大多數中國人對自己祖國的感受。
艾未未如果被最終認定在經濟上犯罪,這和他是否宣揚“民主”無關,如果硬要扯上點關系,那就是任何人從事政治活動,屁股更要干凈些。如果被證明他無罪,對他的無條件釋放也應超越政治,如果也要扯上點關系的話,那就是,當局今后抓任何涉嫌犯罪的公眾人物都應更謹慎,證據須十分充足。
艾未未案是他個人的人生大事,出于對他個人的同情,我們期望他能過這一關。從全社會的角度看,我們相信這不可能是中國的一件大事,無論艾未未案的結局如何,中國都將前進,社會很快會把這件事忘掉。
來源:環球時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