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軍航空管制部部長蔡軍。(資料圖片)
空軍司令部航空管制部部長蔡軍日前表示,“低空開放”不等于“低空放開”。目前社會所關注的“低空開放”,是指國家正在進行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什么是低空空域
蔡軍說,把“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簡單理解或解釋為“低空放開”,這是錯誤的概念。而要弄清這一問題,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低空空域。
低空空域,通常是指真高1000米(含)以下的空間范圍。“低空開放”則可解釋為:解除部分航空器在某些低空空域活動的封鎖、禁令、限制等。
蔡軍介紹,低空空域分為管制空域、監視空域和報告空域三類。其中,管制空域通常劃設在飛行比較繁忙的地區,機場起降地帶、空中禁區、空中危險區、空中限制區、地面重要目標、國(邊)境地帶等區域的上空。在這個空域內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動,必須經過飛行管制部門批準并接受飛行管制。
監視空域通常劃設在管制空域周圍。在這個空域內的一切空域使用活動,空域用戶向飛行管制部門報備飛行計劃后,即可自行組織實施并對飛行安全負責,飛行管制部門嚴密監視空域使用活動,并提供飛行情報服務和告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