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記者從云南省環保廳《2011年云南省環境狀況公報》發布會上獲悉,6月30日,云南省將首先在省會城市昆明,正式啟動大氣環境PM2.5監測工作。
近期,一些外國駐華使領館在不具有在中國開展環境監測和發布相關數據的法定資質,也不具備從事環境監測的專業能力和條件,擅自監測并發布中國的環境質量數據。國家環保部有關負責人,就此不符合《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有關規定,違反了中國有關環境監測的法律法規的不負責任行為,明確表示了反對態度。
在昨天的發布會上,云南省環保廳新聞發言人、副廳長任治忠回答了本報記者提出的問題。
他說,云南省在對大氣環境監測工作中,已經開始了啟動PM2.5的監測工作籌備,我們將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此項工作。
云南省環保廳監測處處長鄧加忠在會議上介紹:經過緊張的籌備工作,已經在昆明市建立了八個監測點,并將于6月30日,首先在昆明市正式啟動PM2.5監測。
他說,由于技術需要,監測數據要在今年十月以后公布,從2013年開始逐步在全省主要城市開展監測工作,比國家計劃提前了兩年。
據《2011年昆明市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11年昆明市主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365天,空氣質量日均值達標率為100%,其中優質級天數117天,良好級天數248天。此外,昆明市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值,較上年也有所下降,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啟動PM2.5監測,將進一步擴大昆明市大氣污染因子監測范圍。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記者 吳家春)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