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往年可結轉續建項目累計完成投資76.39億元、基本建成28740套,提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住房保障工作成效顯著。為確保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實處,提高保障性住房利用率,避免空置浪費,泉州市積極探索住房保障實現方式,創新住房保障管理模式。主要表現在:
1、在全國率先試點建設限價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住房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精神,泉州市率先推出3宗地塊,限制套型、限制銷售價位作為土地拍賣的前置條件,同時出臺《泉州市中心市區普通(限價)商品住房銷售管理暫行規定》。當時推出的普通(限價)商品住房,有效的遏制房價的上升速度,為泉州市在住房價格的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2008年至2010年共建設完成江南雅園限價房、高科雅園限價房、東方花園城限價房,積累了限價房的建設、經營、管理等保障經驗。
2、探索危舊公房改建公租房模式。泉州市從2011年起開始探索實施危舊公房改建公租房的模式,共對原青年樂園直管公房、新府口直管公房、東邊巷直管公房等三處舊危公房進行改建,總投資約8885萬元。通過改建,使直管公房原租戶告別了原居住的危房,徹底改善了生活居住條件,并新建公租房258套供應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體現了泉州市委、市政府的“德政、民生”工程,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同時,原舊公房及周邊的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消防安全條件得到較大改善,綠化和交通也有一定的改善,取得了較好的環境效益。
3、大膽探索廉租房“可租可售、租售并舉”。針對晉江市、南安市廉租住房建設量大的特點,打破廉租房可租不可售的限制,率先試點“可租可售、租售并舉”的管理模式,緩解資金壓力。
4、配建商業設施彌補建設資金。試點在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內按照一定比例在底層配建商業設施,商業設施可以分割出售,收入所得彌補項目建設和運營成本。
5、有效嘗試商品房開發配建保障性住房模式。泉州市通過在普通商品房開發中配套建設保障性住房,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選址難的問題。保障性住房居民和商品房居民在共享基礎設施的同時,可減少保障房單獨建設的成本和管理運行社會負擔,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如永春縣在緣江新景小區配建廉租住房40套,南安市羅東鎮在商品房小區配建廉租房65套等。政府通過與商品房的同步開發,調動了開發商參與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積極性,也給廉租住房的租戶創造了良好的居住環境。
6、在工業園區統一配建公租房。泉州市將保障覆蓋面擴大到外來務工人員,在工業園區統一配建公租房,為企業解決用工荒、穩定職工隊伍、引進技術人才,促進企業的發展壯大做了有益的探索。南安市泉南創業園統一配建公租房1200套、石獅市元興工業園統一配建公租房1705套,解決了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和上班遠的難題,提升了園區企業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吸引力。(記者 胡美東)
實習編輯: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