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控煙法”等一批法規政策在澳門特區正式生效
伴隨著2012年元旦的來臨,包括《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以下簡稱“新控煙法”)在內的多項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在澳門特區正式生效。
自元旦零時起,“新控煙法”在澳門特區正式生效。目前,澳門大街小巷、社區住宅都張貼著“違反禁煙規定者最高將被罰款600澳門元(下同)”的宣傳單;根據規定,禁煙場所負責人未在管轄區域內顯眼處張貼禁煙標志者,將被罰款1萬至10萬元。
去年4月18日,澳門特區立法會細則性地通過“新控煙法”。這一法律規定,澳門除娛樂場所外的大部分公共及室內場所將從2012年1月1日起全面禁煙,而娛樂場所須在2013年前設立符合標準的吸煙區,但面積不能大于總博彩區的50%。
澳門特區財政儲備制度也從元旦起生效,這一制度是去年8月12日由特區立法會細則性地通過的。這項法律規定,特區政府的基本儲備數額不能少于當年開支撥款總額的1.5倍,足夠維持特區政府一年半的開銷。屆時,特區政府會將歷年滾存的1529億元分為三份,其中745億元撥作基本儲備,242億元為超額儲備,并一次性撥款542億元作為外匯儲備。
另外,自元旦起,特區將提高市民的維生指數,其中一人家團(一個家庭一口人)的最低維生指數將由原來的3000元調升至3200元,而兩人家團(一個家庭兩口人)的維生指數增加710元達到5920元……特區政府還放寬申請食物銀行“入息”(家庭收入)的上限,即將免費發放貧困家庭食品的收入放寬至維生指數的1.7倍。
此外,特區政府經濟局將從元旦起推出“會展活動激勵計劃”,承接特區政府旅游局去年年底結束的“激勵商務旅游市場發展計劃”,對合資格的展覽繼續提供適當的展覽場地租金補貼,及一定折扣的酒店房價津貼,以吸引參展商,持續推動澳門會展業的發展。
來源:新華網(記者 劉冬杰)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