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共同主辦的“澳門特區政制發展與法律改革”學術研討會于2012年9月14日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舉行。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教授在題為《“一國”與港澳政制發展》的主旨演講中強調,“一國兩制”中的兩制是指特區與內地在經濟、社會、教育和文化等方面的兩制,政治體制方面不是兩制問題,是一國問題。能獨立決定實施什么樣的政治制度是主權的體現,特區的政治體制要由全國人民,包括港澳同胞依法參與和決定。“高度自治”不是指特區有權自行決定實施何種政治體制,“高度自治”指在基本法規定的領域內,特區獨立決策、獨立執行、獨立監督和獨立承擔責任。
中央政府決定港澳實行和內地不同的政治制度,在內地的民主還沒有達到一定高度的情況下,中央要為特區規定一個符合特區情況,適合資本主義發展需要的政治體制,在“一國”之下,把兩種政治體制建設好,對于國家來說是個挑戰。
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饒戈平教授在開幕致辭時指出“澳門的政治發展不僅僅包括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產生辦法的修改,選舉制度的發展,而且還包括進一步落實基本法的規定,完善立法與行政相互制衡、相互配合,以保障行政措施的全力實施”,還包括加速規劃和實施法律改革,一適應澳門社會發展的需求,這些問題關系到一國兩制與基本法在澳門全面深入的貫徹實施,關系到澳門的可持續發展,是當前澳門社會高度關注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澳門特區政府駐京辦主任康偉在開幕致辭中講到,改革是為了發展,發展的目標是讓更多的人能過上更好的生活。政制發展和法律改革不能脫離本地的社會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歷史傳統和現狀,適宜圍繞著促進經濟發展進行,需要尋找適合自己的道路。特區政府的總體施政方向是“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壘實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
澳門基金會主席吳志良在開幕致辭時呼吁做澳門政制發展和法律改革研究的朋友們應留意社會運動的新現象和新動態。
出席本次研討會的內地官員和學者來自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深圳大學、北京臺港澳交流促進會。出席研討會的澳門官員和學者來自澳門立法會、澳門檢察長辦公室、澳門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澳門基金會、澳門大學和澳門理工學院50余人。(記者 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