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2月11日,福建廈門,臺灣警方正在押解犯罪嫌疑人。 王敬峰 攝影
2012年12月11日,大陸警方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福建廈門口岸將在大陸抓獲的26名臺灣犯罪嫌疑人及相關證據材料移交給“臺灣刑事警察局”,并遣返臺灣。
今年4月26日,臺灣警方向大陸警方通報稱,今年以來,一種以“解除ATM分期付款”為手段的新型案件在臺灣島內急劇增加,已占所有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發案的40%,給臺灣民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兩岸警方經過長達3個月的努力,攜手合作成功偵破專門針對臺灣民眾的電信詐騙專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60名,其中在大陸抓獲26名臺灣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