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促進土地有效供應的重點工作
近期,國土資源部還將在全系統作出部署,在做好穩供應、穩價格、穩預期等工作的同時,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促進已供土地開發建設,形成土地的有效供應,緩解房屋供需矛盾。多項政策措施和各方面工作相互配合,共同發揮作用。
(一)建立房地產大企業和大地塊跟蹤督查制度。大企業是指行業內排名靠前且在本地區影響較大的企業。大地塊是指單宗供地規模超過一定規模(達到規定標準80%)的地塊。大企業和大地塊的開發建設情況,對房地產市場具有較強的引領帶動作用,這類項目能否按期開、竣工形成有效供給,直接關系到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落實。大企業有更高的履約能力和更好的社會信譽,對市場有更大的影響。我部將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開辟“房地產大企業和大地塊監管專欄”,要求各地建立本地名單,跟蹤督查履約建設情況,每月匯總更新,專欄信息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助增市場有效供應,助推企業社會形象。
(二)重點清查土地出讓合同履約情況。一方面,整體推進,要求各地清理涉及大房企、大地塊的出讓合同,對存在欠繳土地出讓價款、未按期交地、未按期開竣工、土地閑置、開發規模超過實際開發能力等違規違約情況的項目進行清查處置。屬于企業責任的,要約談相關企業,提出具體有效的督促整改措施;屬于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責任的,要積極協調盡早解決。另一方面,突出重點,要求“市場異動三類城市”對全部未竣工住宅和商服用地的合同履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和梳理,清查結果及時上報。
(三)加強房地產用地履約的誠信體系建設。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建立本地區的房地產企業誠信系統,將存在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企業,列入誠信風險企業名單,提高誠信風險等級。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供地前,要嚴格審查參加競買的企業情況,對存在誠信風險的應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參加土地競買。
(四)繼續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今年以來,國土資源部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充分利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平臺,督促各地開展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頒布了新的《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二是每周、每月將違約違規用地和閑置土地預警信息打包發給各省,督促各地及時處理違規違約行為。三是每季度通報各省閑置土地和未竣工項目情況;四是對重點城市和部分影響較大的房地產企業的合同履約情況進行核查清理,促進項目按時開竣工;五是組織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情況溝通會,與閑置土地面積較大的18個省46個城市國土部門負責同志面對面溝通情況核實數據,提出整改要求。多措并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力的促進了已供土地的開發利用。截至今年11月底,全國閑置房地產用地1.1萬公頃,其中,閑置住宅用地7461公頃。下一步,各地要繼續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嚴格清理閑置土地,嚴格按程序及時調查、認定和處置。
(五)調查違規供地和違約房地產用地,促進市場運行規范有序。今年以來,國土資源部依托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和輿情監測信息,對部分地塊的出讓公告、成交結果公示和出讓合同等文件進行了分析,責成相關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涉嫌違規的地塊進行核查處理。經核查督促,解除已成交的14宗。
為進一步發揮核查、督辦的作用,促進土地市場健康平穩發展,我部將對典型案例采取公開調查的方式,督促各有關城市嚴格依據土地出讓管理法律法規和出讓合同約定,進行調查處理。此次選擇公開調查的地塊是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濱江2號地塊。
今后,國土資源部還將繼續對監測發現和媒體報道的重點地塊開展公開核查督辦工作,促進土地供應方、土地競買方規范履約。(記者何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