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政府改革”。5年來,“政府改革”這一關鍵詞第一次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中。
梳理近年來的政府工作報告,從“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政府自身建設”“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到“加快推進政府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改革思路更加明晰。
代表委員表示,明確提出推進政府改革,既是對會內會外改革呼聲的積極回應,也是進一步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的必然要求,必須切實加快推進,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條件。
“加快推進政府改革”意義何在?
“不該管的事情管太多”“該管的事情沒人管”“到底什么該管什么不該管”……代表委員對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政府職能“越位”“缺位”“錯位”現象提出了意見。
代表委員表示,從“計劃”到“市場”,在30多年改革歷程中,政府職能發生了巨大轉變,宏觀調控體系、財稅金融體制、社會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改革與創新,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
成績彌足珍貴,任務更加艱巨。關于政府改革的探索從未終止,關于政府改革的思考也從未中斷。
如今,改革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需要更大的決心和勇氣,也需要抓住“牛鼻子”,取得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新突破。
“關鍵在于政府改革。”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說,“行政體制改革是改革的關鍵和攻堅的重點。現在看,這件事的重要性在‘十二五’期間會越來越突出,所以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加快推進政府改革’,并講了嚴格依法行政、嚴禁領導干部插手政府采購等8個方面的內容。”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黨校原副校長李君如表示:“政府改革是一個全方位的概念,包括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以及政府工作和運行機制改革。報告中所提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幾大改革任務,其實與政府改革是完全一致的,而且都與政府改革直接相關。”
全國人大代表、宿遷市委書記繆瑞林說:“在復雜多變的國際政治經濟格局下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政府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極其深遠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