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500萬元,期限1年,年收益13%,保本保收益!”在農業銀行深圳分行坑梓支行時任副行長楊巧斌的推薦下,投資者鄧先生鼓足勇氣買下了這款超高收益“理財產品”。合同約定于今年1月18日到期向投資者支付全部本息。然而,鄧先生至今卻一分錢都沒有拿到。
500萬元誤購“理財產品”
2012年1月中旬,楊巧斌向鄧先生推薦了一款名為“北京中鼎迅捷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入伙”的“理財產品”。據鄧先生回憶,當時楊巧斌告訴他,這款產品一般只推薦給銀行的VIP客戶,年預期收益率高達13%,還有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擔保,能夠保證本金及收益的安全。農業銀行深圳分行日前接受記者書面采訪時則表示,產品銷售時已經對鄧先生進行了充分的風險提示。
“投資收益還可以,又有擔保公司擔保,而且認為在農業銀行渠道購買的產品不至于本金都收不回來,所以就決定買了。”鄧先生說。鄧先生提供的一份中國農業銀行個人結算業務申請書顯示,他于2012年1月18日通過轉賬的方式加急匯兌了500萬元,收款人全稱為“北京中鼎迅捷投資中心”。不久他就收到了一份蓋有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中鼎迅捷股份投資計劃產品成立確認書》,顯示該產品期限為1年,預期收益13%,已于2012年1月18日成立,由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就本金和收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查閱鄧先生與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一份入伙協議得知,北京中鼎迅捷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其實是一家2011年12月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準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該企業成立了一個名為“中鼎迅捷股權投資計劃”的產品,擬將募集到的資金投資于河南省奧鑫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既是該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又是該企業的資產管理人,對合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且受托負責運作該合伙企業的投資事務。
鄧先生說,事發后,河南省奧鑫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則稱,從未收到來自北京中鼎迅捷投資中心的錢,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去年已經倒閉,農行說不承擔責任。“直到2012年12月底,楊巧斌才告知我理財產品可能無法兌付,至今我們沒有收到一分錢。我們只好找擔保公司,但擔保公司則稱‘公司現在就只有幾臺電腦和幾張桌子的資產,你要就拿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