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副主席郭利根22日在論壇上表示,銀行業推進科技創新大有作為,要重點增強創新能力和協作能力以及科技管理能力。
郭利根表示,金融與科技融合總體而言仍處于探索階段,要更加充分發揮金融的資源配置功能,發揮金融的風險管理功能,改進對科技創新的風險分擔,發揮金融的價值,優化對科技創新的應用推廣,需要重點增強以下三種能力。
首先是增強創新能力。深化科技與金融的結合,需要增強金融創新促進科技創新的使命感,銀行業要充分考慮科技創新領域金融需求的特殊性、專業性,組建相關背景的專家團隊,加快金融理念的創新、組織結構的創新、服務產品的創新,提高金融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獲得性。同時,銀行業要轉變思路,跟蹤科技日新月異發展的趨勢,將先進的科學技術、創新成果運用到管理中,降低服務成本、提高服務效率、延長服務時間,對科技創新提供全天候優質服務。
其次是增強協作能力。做好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僅依靠銀行業是不夠的,需要金融機構與金融市場協調聯動,需要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互配合,需要多種融資渠道有機對接,特別需要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符合科技創新特征的新金融模式,實現對科技創新企業整個生命周期的服務。此外,還需要與科技部門、地方政府密切協作,建立財政、稅收支持等長效機制,提高金融對科技創新服務持續的支持能力。
再次是增強科技管理的能力。要深入研究科技創新領域的風險,開發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健全完善風險分擔體系,做到對風險早監測、早發現、早處置,充分發揮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機制,激發社會科技創新的活力。□本報記者毛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