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 張少虎)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8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典型案例及人民法院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的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金克勝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就是指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集中審理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作為法院來說,主要的三大審判領域就是刑事、民事和行政。因為侵犯同一知識產權而引發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具有很強的關聯性,有的案件被告既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又要承擔民事責任。所以,由于關聯性很強,在法院內部有不同的業務庭審理,這樣容易發生法律標準不統一、裁判相沖突的現象,造成了有限的審判資源的浪費。
在審判實踐中,在客觀需要和實踐的推動下,一些地方法院很早自發地開展了三合一的探索和試驗。2008年,我國發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從國家戰略的高度提出了研究設置統一受理知識產權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知識產權專門法庭。在這個戰略要求下,法院三合一試點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肯定,也受到了國際上的一些關注和肯定。三合一有很多的優勢,比如能夠統一裁判的標準,比如能夠節約司法的資源,對于知識產權是刑事、民事和行政全方位的保護,有很多長處,在探索中也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但是,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還有一些問題需要探索。比如在管轄問題、證據規則、證明標準、訴訟程序,甚至在一些審判的理念、審判的思路上都需要探索。正是因為這樣,各地人民法院都做了很多的努力,也取得了很好的經驗。據我了解,現在全國大概有6個高級人民法院,比如江蘇、內蒙、河南、福建、重慶、廣東,74個中級人民法院和80個基層人民法院都實行了知識產權三合一的試點。
實踐證明,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能夠有效統一裁判標準,避免裁判沖突現象,能夠優化知識產權的審判資源,實現了對知識產權多重的救濟和全面的保護。總體而言,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符合國際發展趨勢,也是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重點。所以,本次發布的兩個刑事案件都很好體現了這樣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