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主持召開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聽取中央第四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進展情況匯報,進一步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強調要把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實抓好、抓出成效,推動自治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促進黨的建設全面加強。
根據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2013年6月3日至8月6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在我區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巡視工作。巡視工作結束后,中央巡視組反饋了要求自治區黨委限期整改的四個方面問題。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先后召開兩次書記辦公會、三次常委會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并把中央巡視組的反饋意見細化分解為18個具體問題,逐一提出整改目標措施,明確整改責任時限,強化督促檢查,以確保反饋意見得到全面整改落實。截至目前,已有5個問題完成初步整改并建立相應制度,4個問題已經著手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9個問題正在制定制度措施加快整改。
會議指出,做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限期完成整改任務,對于落實中央關于新一輪中央巡視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展現中央巡視工作的新成果新成效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我區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現實需要。
會議強調,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把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作為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具體體現,切實抓緊抓實抓好,抓出成效。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行立改、標本兼治、統籌推進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目標要求,強化工作責任,推動整改落實工作。已經整改落實的要鞏固擴大成果,堅決防止回潮和反彈;正在整改落實的要抓緊推進,盡快取得成效;整改難度較大的要盡快摸清情況,拿出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正在制定制度規定的要盡快出臺,并認真貫徹執行。要從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的高度,加強對整改落實的督促檢查,對于違反相關制度規定的要堅決查處,絕不姑息;對落實各項整改措施不力,影響整改工作推進的,要嚴格追究責任。要著眼于建立長效機制,舉一反三,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鞏固和擴大整改落實成果,以整改落實的實際成果,為自治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黨的建設全面加強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