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發布的羅志元包養情婦一事的情況通報 微博截圖
2月17日,有媒體報道稱,河南省鹿邑縣一位省人大代表遭情婦舉報,其代表資格通過疏通關系獲取。中國日報網河南頻道記者采訪中得知,在媒體報道前的16日晚上,鹿邑縣已發布通報稱,其“代表資格合法有效”。
根據媒體報道,舉報者為網民李姍姍,系實名微博舉報,微博認證資料為“微博實名舉報河南省某人大代表事件當事人”。
中國日報網河南頻道記者登錄李姍姍微博,所發微博依然存在,舉報對象為河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羅志元,舉報內容為“包養情婦”、“遺棄私生女”、“通過疏通關系獲取人大代表資格”等。
舉報者李姍姍向媒體表示,微博確為她所發,羅志元的情婦也是她,兩人育有一女,因撫養費兩人鬧翻并訴諸法院,溝通無果后決定微博實名舉報。
舉報信息中,尤以李姍姍所貼出的信息截圖“我的人大代表身份疏通了多少關系才選上的,如果被撤了,你看著辦吧”,外界關注度最高。
17日上午10點,中國日報網河南頻道記者向鹿邑縣委宣傳部、縣人大求證此事,縣人大辦公室一工作人員稱,單位領導正在為媒體報道的羅志元一事召開會議,會議結束后會有回應。11點半時再打電話,鹿邑縣人大辦公室稱,對此事的回應已經由鹿邑縣委宣傳部統一發布。
鹿邑縣委宣傳部新聞科工作人員則介紹,鹿邑縣相關部門在16日已注意到相關情況,并在當晚通過鹿邑縣官方微博“鹿邑發布”發出了情況通報。
中國日報網河南頻道記者查看微博,“鹿邑發布”于2014年2月16日23點42分發布的《關于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羅志元包養情婦一事的情況通報》說,“看到消息后(舉報消息),鹿邑縣委對此事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了由人大、紀委、組織、公安、人口計生委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微博反映羅志元的情況進行調查。將依據調查認定的事實,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在羅志元的省人大代表資格獲取上,情況通報是如此介紹的,“據初步了解,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食品加工民營企業集團,該企業目前運轉良好,沒有發現違法經營現象。羅志元于2007年12月當選為河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于2012年12月當選為河南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其代表資格合法有效。”
這則署名單位為“鹿邑縣委宣傳部”的情況通報還寫道:“2月16日,鑒于羅志元正在國外考察,聯合調查組已通知河南志元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和羅志元本人,速從國外返回鹿邑接受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向社會發布。”
舉報人李姍姍曾稱,兩人在子女撫養費上糾紛訴諸法院,但溝通一直沒有結果。通報說,關于原告李姍姍與被告羅志元子女撫養糾紛一案,鹿邑縣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目前該案正在審理過程中。(記者 王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