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泉州市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提案交辦會上,共525件提案交辦,承辦單位需在5個月內辦理完成。會上,泉州市政協副主席駱沙鳴介紹了兩會政協提案情況,副市長林萬明作了專門部署。
據介紹,泉州市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向大會提交提案569件。經市政協提案委先后兩次審查,決定立案525件,立案率92.3%。其余44件轉有關部門研究參考。提案承辦單位的辦理期限為5個月,并在7月25日前答復提案者,協辦單位的辦理期限為2個月。
同時,今年各提案承辦單位答復時,還應按A(已辦理落實)、B(正在辦理落實)、C(已列入計劃或當做參考)、D(無法辦理)明確反饋,并要在年底提案辦理回頭看中力爭將更多辦理結果B類的轉為A類,C類的轉為B類。
據了解,此次提案內容豐富,涉及泉州經濟發展、社會事業建設和民生改善、創新社會管理等。民生提案仍占主導,如優化交通出行環境、發展自行車租賃、分期分批改造石結構房屋、加強城鄉水質污染檢測、實施公交票價全程一元制、復興泉州古城、重視電梯安全問題、推進安置房“兩證”辦理工作等。
今年,泉州市繼續實行市政府、市政協領導聯合督辦重點提案;繼續把提案辦理工作列為績效考核內容之一,對久拖不復的單位進行效能問責。會議要求,各承辦單位要提高辦理實效,嚴格辦理程序,加強跟蹤督辦,主動與委員聯系溝通,以提高滿意率和落實率為核心,推動提案辦理進一步由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