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甘肅省新聞辦舉行省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新聞發布會,省編辦主任、省審改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趙含棟介紹了有關情況。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是釋放改革紅利、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手段,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是建設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的重要途徑。甘肅省自2001年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來,堅持以削減行政審批事項為重點,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為核心,以監督制約行政審批權力運行為關鍵,穩步實施,取得了明顯進展和成效。去年6月,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牽頭部門由監察部調整到中央編辦后,8月,經省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牽頭部門相應由省監察廳調整為省編辦,省審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編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省編辦來說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任務艱巨、使命光榮。
趙含棟介紹說,為做好工作,特報請省政府重新調整了省審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羅笑虎同志擔任組長,副組長由原來2名增至4名,分別由省政府秘書長、省編辦主任、省法制辦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成員單位原分管領導調整為主要負責同志。省審改辦具體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各市州政府也對審改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行了相應調整,保證了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協調統一、有序運轉。
甘肅省省級政府部門先后經過12批、中央在甘單位經過7批的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大幅減少。省級政府部深化門行政審批事項由原來的2315項累計減少1991項,減幅86%;中央在甘單位累計減少194項。各市州和縣市區也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認真清理、精簡了行政審批事項,平均減幅達50%以上。通過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效減少了政府對微觀經濟運行、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過多、過細和直接干預,推動各級政府部門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職能,有力推動了簡政放權。
據悉,甘肅省政府政務大廳在原基礎上進行了擴容改造,26個省直部門和中央在甘單位的265項行政審批事項、36個服務類事項納入大廳,實施統一辦理。全省14個市州、78個縣區設立了政務大廳或政務服務中心,1111個鄉鎮建立了便民服務中心,覆蓋全省的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各級政府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辦事更加方便快捷。四級政務服務體系基本形成。
同時及時公布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保留的審批事項編制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實行減要件、減程序、減環節的“三減”措施,壓縮審批時限,不斷優化審批流程,行政審批事項辦結時限按照效能風暴行動要求普遍縮短30%以上,行政審批規范運行,審批效率明顯提高,行政審批行為更加規范有序。
甘肅省先后出臺《甘肅省實施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甘肅省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配套制度,普遍建立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務的行政審批工作機制,全面推行窗口服務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等八項制度。運用“制度+科技”的手段,逐步推進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省政府政務大廳及蘭州、酒泉、嘉峪關等市建成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平臺。各地制定出臺符合當地實際的措施和辦法,促進行政審批工作逐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行政審批監督機制逐步完善。
就目前行政審批事項取消調整和下放情況,趙含棟介紹說,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進一步簡政放權。通過改革,正確處理好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不斷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內生動力。克強總理提出本屆政府任期內行政審批事項要減少三分之一以上。目前,國務院先后印發國發〔2013〕19號、27號、34號、44號和國發〔2014〕5號五個文件,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416項,涉及企業主體設立、生產許可、經營范圍等與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環節,含金量高、受益面廣,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簡政放權的堅定信心和決心。根據國務院決定和省政府要求,按照“能減即減、應減必減、能放必放、重心下移”的原則,省審改辦組織省直相關部門和中央在甘有關單位進行逐項銜接落實,經省審改工作領導小組第六、第七、第八、第九次全體會議和省政府第4次、17次、29次、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先后公布了省級政府部門第九批、第十批、第十一批、第十二批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共372項;中央在甘單位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取消、調整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共100項。另外,省級政府部門和中央在甘單位公布取消、調整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共22項。截至目前,省級政府部門共保留行政審批事項442項。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涉及領域寬、政策性強、要求很高的系統性工作。10多年來,這項工作得到了各級政府及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同時,甘肅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不完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與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新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對改革成果的新期待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依然存在,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機制不健全,一些部門和領域還存在審批過多、程序繁瑣、效率低下等問題。
就下一步工作,趙含棟介紹說,要緊緊圍繞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這一核心,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和主要抓手,重點做好“接、放、管”。接,就是做好國務院部門下放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做到無縫銜接。去年以來,國務院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項行政審批事項,其中70項明確下放給省級政府,其余的下放到市縣政府。對國務院下放到省級政府的審批事項,我們將和有關部門做好銜接溝通,及時制定承接方案,明確審批責任、審批時限和程序,嚴格規范運行,確保逐一承接到位,實現職能劃轉的無縫對接。對國務院和省政府決定下放給市縣的審批事項,直接放到位,不截留,不梗阻。國務院和省政府明令取消的審批事項,不折不扣地放給市場、放給社會,絕不允許審批或者通過其他形式變相審批。放,就是大力減少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推進簡政放權。制定深入推進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實施方案,對今后3年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進行總體安排和部署。對現有省級442項行政審批事項逐一研究提出下一步取消、下放或保留的意見,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更好地發揮市場、社會和市縣政府的作用。嚴格控制新設行政審批項目,今后一般不新設行政審批事項,確需設立的,必須嚴格遵守《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防止邊減邊增,明減暗增。進一步減少和下放投資審批權限。管,就是加強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改進管理方式。大量減少行政審批后,實行“寬進嚴管”,政府管理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后監管。公布實施《甘肅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對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編制事項目錄,明確事項名稱、辦理要件、審批程序和時限,優化和再造審批流程,公布權力清單,接受社會監督,不斷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制定實施《甘肅省行政審批監督管理辦法》,切實糾正重審批、輕監管和以審代管等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對市場主體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防止“一放就亂、一管就死”。改進和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積極作用。逐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探索一業多會,強化行業自律。深化政務公開,建立健全各項監督制度,拓寬群眾監督渠道,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權力。(記者薛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