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再次取消、下放和調整部分市級行政審批事項
清理后,保留市級行政審批事項70項、服務事項117項
近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我市決定再次取消、下放和調整部分市級行政審批事項。
此次清理涉及行政審批事項118項、公共服務事項137項。清理后,我市將繼續保持全省設區市審批事項最少,其中,市級行政審批事項保留70項、承接11項、取消4項(部分取消3項)、下放53項(部分下放18項)、轉移7項;市級公共服務事項保留117項、承接7項、取消1項、下放36項(部分下放17項)、轉移5項。
據悉,此輪清理結果將以市政府和市審改領導小組名義下發,向社會公布;保留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將納入動態管理,不定期滾動清理,不間斷取消、下放,做到應少盡少、應減盡減,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
2014年底以來,漳州市審改辦認真落實蘇樹林省長到漳調研的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清理規范現行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大力推進行政審批事項“減、轉、并、放”,及時承接國務院、省政府明確取消、下放和調整的審批事項,明確除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國土、環保、宗教,以及省級委托、市本級事項和薌城區、龍文區個別審批權限保留市級審批外,一律不再保留審批,全部下放到各縣(市、區)、開發區,確保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該調整的調整。(吳海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