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肇事小舅頂包 “搭救”不成反觸刑罰
東南網漳州4月1日訊(通訊員 林志南方霖)姐夫酒后駕車撞死他人并逃逸,小舅子擔心姐夫醉駕會被苛以重刑,竟主動向交警“投案”,不想被細心交警識破,頂包不成反落法網。經龍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3月30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以包庇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2013年12月14日凌晨2時許,林某酒后駕駛轎車從廈門方向沿國道福昆線往漳州方向行駛,行駛至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動車站門口路段時,林某駕駛的轎車撞到行人劉新芳,造成劉新芳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后,林某沒有停車報警,其為了逃避法律責任駕車逃離現場。由于事故造成車輛車胎破損,林某在駕車逃離現場幾百米后“拋錨”在路邊,林某趕緊打電話給其小舅子黃某,告訴黃某其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黃某趕到現場后,讓林某先回去,他留下來處理現場。在林某離開沒多久,交警便到現場找到黃某,黃某為了幫其姐夫逃脫罪責,主動向交警“承認”是其本人開車發生交通事故。但交警調查后發現黃某的供述漏洞百出,經過交警法律教育后,黃某才向交警交代真正的肇事者是林某。后林某經交警通知后主動投案并承認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