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推進城市空間立體綠化 將立體綠化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廣州日報訊(記者杜娟)屋頂種草、橋上栽花,未來這些專業術語叫“立體綠化”的工程將越來越多地在廣州出現。昨日,市國土規劃委和市林業和園林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廣州市城市空間立體綠化的意見》,鼓勵新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設施,符合一定條件的其他改建建筑,新建、改建的橋梁,以及圍墻等實施立體綠化,拓展城市立體綠化空間,改善城市環境和微氣候。
該項《意見》從今年3月1日起實施,市、區兩級還將每年的立體綠化示范點建設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
屋頂綠化可折算植樹任務
《意見》提出,各區可結合實際選定立體綠化重點示范工程,帶動周邊街區的立體綠化發展,逐步建成一批城市空間立體綠化示范區。
新建的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設施在符合規范的前提下實施立體綠化的,立體綠化宜列入配套綠化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此外,建筑層數少于12層且高度低于40米的非坡屋頂新建建筑,以及竣工時間不超過20年且屋頂坡度小于15度的既有建筑在項目改建時,在符合規范及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宜實施屋頂綠化。凡是認建屋頂綠化2平方米(相對固定),按植樹1株折算義務植樹任務。
已建成橋梁逐步立體綠化
新建、改建的橋梁(含跨江橋、立交橋、高架橋、人行天橋),宜將立體綠化列入配套綠化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已建成的橋梁等市政工程在符合規范及滿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宜逐步實施立體綠化改造。
因倉庫、電站、軍事區域、電信、學校、醫院、監獄等對保衛或人身安全有特殊要求需要設置實體圍墻的建設工程,宜對圍墻實施立體綠化。
資金方面,市、區(縣級市)相關部門將每年所需立體綠化示范點建設經費列入其同級財政年度部門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并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后批復。在新建、改建的橋梁上的立體綠化,與主體工程建設費用一并列入主體工程總決算。
何為立體綠化?
立體綠化是指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條件,選擇攀援植物及其他植物栽植并依附或者鋪貼于各種構筑物及其他空間結構上的綠化方式,包括建筑屋頂綠化(含裙房屋頂)、建筑墻面綠化、橋梁綠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