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網購假劣貨打而不絕 頻出的監管“重拳”為何用不上勁?
新華網深圳3月12日電(記者馮璐)殘次服裝“提價打折”、仿版山寨名包、琳瑯滿目水貨手機、劣質家居用品……網購假劣貨一直是輿論關注的焦點。國家監管部門近年來雖“重拳”頻出,但網購假劣貨仍然打而不絕、禁而不止。消費者權益誰來保障、如何保障?將于3月15日實施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能否根治網假劣貨頑疾?
網購監管措施頻出,仍然治不了假劣“頑疾”
隨著網購規模不斷擴大,電商的虛擬性、廣域性以及競價功能等優勢,使假劣貨的流通速度更快、體量更大,對監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商務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等部門曾多次出臺規定及管理辦法,旨在整治網購平臺假劣行為。
2011年4月,商務部發布《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服務規范》,對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設立、基本行為規范和運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允許消費者在冷靜期內無理由取消訂單,并鼓勵網絡第三方交易平臺和平臺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賣家保證金”服務。
2013年11月和2014年1月,國家質檢總局先后成立電子商務產品質量風險監測中心和電子商務產品質量12365投訴舉報處置指揮中心,形成了對電商產品質量風險監測、網上發現、追溯源頭、屬地查處的監管機制。
2014年3月15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網絡交易管理辦法》開始施行,其中規定,網絡商品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應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電子憑證也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隨著電商平臺的發展,監管辦法也在不斷跟進和完善,監管機構也相繼成立。但相對迅速發展的電商市場,監管似乎仍然跟不上。工商總局新近公布的2014年下半年網絡交易商品定向監測結果顯示,正品率僅58.7%;質檢總局主管的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部數據統計也顯示,2014年網絡購物投訴46882件,投訴量是2013年的近3.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