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由廣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馬欽州產業園區管委會聯合舉行的“進口馬來西亞燕窩產品檢驗檢疫要求新聞發布會”在廣西南寧召開。會上宣讀了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關于進口馬來西亞燕窩產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今后符合《進口馬來西亞燕窩產品檢驗檢疫要求》的馬來西亞燕窩產品將能進口我國。至此,馬來西亞燕窩輸華貿易停止兩年后得以恢復,國內消費者又可以享受到鐘愛的進口傳統滋補食品。
據了解,燕窩是馬來西亞優勢傳統產業,每年產量約200噸,產值10多億美元,其中70%出口到中國大陸和港澳臺地區。2011年,由于涉及“血燕”事件,國家質檢總局暫停了燕窩產品進口。但燕窩作為一種傳統滋補食品,在中國市場有一定的消費需求,中國暫停進口后,馬來西亞燕窩出口受到較大影響,引起了馬方的高度重視,多次提出希望盡早恢復燕窩對華出口。為促進中馬貿易穩定健康發展,滿足國內消費者對燕窩的需求,2012年9月,在南寧召開的第三屆中國—東盟質檢部長會議(SPS合作)期間,國家質檢總局與馬來西亞農業與農基產業部簽署了《馬來西亞燕窩輸華檢驗檢疫和衛生條件議定書》,啟動了進口馬來西亞燕窩的檢驗檢疫準入程序。按議定書的規定,輸華燕窩產品的加工企業,須由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根據中國《進口食品國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進行注冊,只有獲得注冊的加工企業,才能向中國出口燕窩產品。
據介紹,國家質檢總局公告中,允許進口的燕窩產品指已去除污垢和羽毛、適合人類食用的燕窩(也稱潔凈干燕窩)及其制品。但食用燕窩(不包括制品)在進口之前,還應按規定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燕窩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國家質檢總局申請備案,進口食品收貨人(以下簡稱收貨人)應當向其工商注冊登記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備案;報檢時應提供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馬來西亞農業部出具的獸醫衛生證書、馬來西亞衛生部出具的衛生證書、原產地證書正本原件,貨物的內外包裝上應當用中英文注明品名、重量、燕窩(洞)名稱及注冊號、加工企業名稱、地址及注冊號、產品儲存條件和生產日期等信息,并在報檢單的相應欄目上注明上述信息。
目前,廣西檢驗檢疫局、中馬欽州產業園區管委會正在積極幫助和指導廣西企業辦理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備案等,爭取馬來西亞燕窩恢復出口后的首批貨物從廣西口岸入境。廣西檢驗檢疫局還將按有關規定對企業報檢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對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報檢;對受理報檢的燕窩產品嚴格進行現場查驗和抽樣檢驗檢疫,對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產品出具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產品便可以銷售和食用;對經現場查驗和抽樣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產品,包括包裝和標識等溯源信息與生產國官方證書相關信息不符的產品,將按有關規定作退運或銷毀處理,從而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和貿易正常健康發展。(記者 蘇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