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4日,記者從河南省固始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黨組決定,追授調解案件返程途中被山洪沖走不幸犧牲的原固始縣人民法院段集法庭審判員方俊裔同志“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并在全院黨員和干警中開展向方俊裔同志學習的活動。
方俊裔同志,男,漢族,1953年2月出生,197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1月入伍,1985年11月轉業,分配到固始縣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方集、陳淋子、段集法庭,歷任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副庭長并主持工作。2013年8月23日晚,方俊裔同志在調解一起工傷糾紛案件返程途中遇山洪爆發被洪水沖走,不幸犧牲。2013年10月21日,固始縣人民政府以固政文[2013]249號文件確認方俊裔同志為因公犧牲。
方俊裔同志干一行,愛一行,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清正廉潔,不計名利,一步一個腳印地踐行共產黨員和人民法官的崇高信仰和神圣天職。在部隊期間因業務出色,受到六次嘉獎。1991年在陳淋子法庭工作期間,積極參加史河抗洪搶險并榮立三等功。參加法院工作以來,他刻苦鉆研業務,虛心求教同事,很快完成了從軍人到法官的角色轉變,成為軍轉干部中的骨干;他撰寫的法律文書受到當時信陽地區和固始縣兩級法院領導的贊許。他把馬錫五審判精神與山區實際相結合,通過拉家常、攀親戚、打比方、換位思考等方式營造和諧氛圍,錘煉調解藝術,調處了大量的山林糾紛;使不少瀕于破碎的婚姻重歸美滿。他辦理的案件一直維持著很高的調解率。他心系基層平安建設和群眾切身利益,積極參與轄區多元糾紛聯動調解,深受黨政機關、基層組織和老百姓的好評。他生活清貧,知足常樂,嚴格要求家人和子女共守清廉底線。他以自己的模范行為為全院干警樹立了楷模,用滿腔熱血和生命譜寫了“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壯麗篇章。
方俊裔同志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是廣大共產黨員和干警學習的典范。為表彰他的先進事跡,固始縣法院黨組決定追授方俊裔同志“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并在全院黨員和干警中開展向方俊裔同志學習的活動。
固始縣法院黨組要求全院共產黨員和廣大干警,要以方俊裔同志為榜樣,學習他牢記宗旨、淡泊名利、心系人民司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公仆情懷,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學習他愛崗敬業、認真負責、腳踏實地的崇高精神,敢于面對困難和挑戰,把工作當學問去研究、當事業去追求;學習他身正為范、清正廉潔、愛民如子、無私奉獻的高尚品格,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從本職工作做起,牢固樹立“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為建設平安固始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記者 向明超)
實習編輯:許繼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