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市民在2011年廣西(南寧)房地產博覽會上看房。國家統計局18日發布的報告顯示,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下降和持平的城市達到20個,比上月增加了6個,環比漲幅比上月縮小的城市有29個。新華社記者 黃孝邦 攝
房地產調控一年以來,隨著政策日益緊縮,各地紛紛出臺“限購令”“限價令”和緊縮銀根政策,終于導致在2011年房地產“小陽春”來臨,大大小小的開發商資金鏈緊繃,部分地區樓價已經出現松動。但控制住了“小陽春”僅僅是一個好的跡象,接下來當務之急還是要控制住“五一”期間房價上漲和銷售的狂潮。
回顧近年來的樓市調控政策,我們不難發現,房地產調控的特點是:調控手段與開發商拿地熱情、樓盤價格存在著一定的滯后性。政策出臺往往需要堅持將近8個月到1年后才能逐漸彰顯調控效果。而這一時間段,恰恰是開發商、地方政府充分醞釀,使用各種手段“化解”調控的關鍵時間段。
值得高興的是,隨著國家各部委聯手出臺的政策日益緊縮,去年的調控政策措施終于在今年的“小陽春”產生了效果。商品房成交量萎縮,預售房面積減少,統計的成交價格呈現出部分下降態勢。
不過我們需要高度重視的是,開發商和地方政府應對調控手段的方法還是有的。如通過地方投融資平臺,將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以“入股”的方式,變相抵押給開發商,如通過地方調控細則制定的方式,將房價漲幅限定為10%,“限價令”反而成了“漲價令”。
每年“五一”期間,是各種樓盤相繼“年度試水”的階段,要真正將房價管住,我們仍然需要高度關注開發商在樓盤推出過程中,是否真正意義上采取了降價措施;同時還要高度關注,各地方政府在遏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調控細節上,是否真正意義上貫徹執行了中央的意圖,而不是陽奉陰違,一邊高調出臺調控細則、一邊低調操作房價上漲。
來源:新華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