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長春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長春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已經由長春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通過,將于3月1日起實施。《辦法》實施后,將通過使用計時培訓系統。
《辦法》實施后,將通過推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時計時管理系統保證培訓學時,提高培訓質量。過去,駕校或教練員可以隨意縮減學員培訓學時,可以不完成交通運輸部規定的培訓學時和內容,實行計時培訓系統管理,用科學的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學員上車以后計時培訓系統自動記錄培訓時間和內容,如果學員、學校不完成規定的培訓內容和學時,就不能夠通過駕校的考核也不能夠通過運管部門的簽章,更不能參加公安部門的考試。
據了解,目前,長春市共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單位70家,共有教練車2175輛,從業人員3126人。近幾年,長春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員每年以10%以上的速度遞增,到2012年培訓已達到19萬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如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還沒有具體的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發展急需引導和規范等。
目前,駕校的教學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索取、收受學員財物等問題,這是駕駛培訓行業經營的不正常現象,《辦法》規定駕校不得惡意壓價,欺騙學員等不正當手段開展經營活動,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對駕校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辦法》規定教練員不得索取、收受學員財物或者向學員謀取其他利益。建立教練員教學質量監管體系,通過監管對多次考核不合格的教練員建立可行的退出機制或黑名單制。
(記者 劉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