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5日)起到8月29日,國家工商總局起草的《流通環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和超過保質期食品退市和銷毀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集意見,征求意見稿寫明,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則應在經營場所向消費者醒目提示,如果不明示且拒不改正,工商部門可處以最低2000元最高3萬元罰款。
昨天下午,記者對蘇州市區多家大型連鎖超市進行探訪時發現,蘇州家樂福超市最近試行臨近到期食品銷售專區,進行低價促銷,有的食品打起了五折,還附送精美小禮品。
設臨近保質期食品優惠專區
消費者稱“挺劃算”
記者在蘇州家樂福超市中看到,對于臨近保質期的食品,超市工作人員將這些食品集中到一起進行優惠促銷,設立即將到期食品銷售專區。該超市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通過設立即將到期食品銷售專區,超市把快到保質期的食品在顯眼的位置進行醒目提示,方便消費者區分購買,讓消費者在購物的時候,能夠對想要購買的食品狀況一目了然,讓消費者在得到實惠的同時,也降低了超市的經濟成本。”
超市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通常在食品距離保質期到期還有一個星期左右的時候,就將進行特價銷售,這些促銷的食品價格通常要便宜許多。
對快過期食品進行醒目提示打折,讓許多精打細算的顧客開心不已。“一些即將過期的食品,比如飲料、方便面等并不影響食用,這些食品在專區內通常價格比原先便宜不少,真的挺劃算的。”正在超市購買食品的劉小姐說。
消費者大多會留意食品保質期
在蘇州大潤發超市,記者看到超市正在搞降價活動,記者看到有4折、6折等等不同的折扣,在賣酸奶的區域,正在搞“買二送一”的活動,吸引了很多消費者前來購買,記者看到他們都在仔細地查看酸奶瓶上的生產日期,“像酸奶這些保質期不長的產品,更是要注意生產日期了,要是買回去發現過了保質期這樣吃了對身體不好。”市民徐女士對記者這樣說。同時記者發現,貨架上酸奶的生產日期是2011年7月31日,而酸奶的保質期是21天,這樣的酸奶已在貨架上擺放超過保質期三分之二的日子了,應該算是臨近保質期的產品,但記者在周圍并沒有看到醒目的提示。
在采訪中,大部分市民表示買東西的時候都會留意產品的保質期,但是很少遇到對臨近保質期的產品設醒目提示的商場。隨后記者又來到沃爾瑪超市,也未看到臨近保質期產品專區,帶著女兒前來購物的吳阿姨告訴記者,沃爾瑪沒有專門的臨近保質期產品專區,不過她告訴記者之前在久光商場看到過這樣的專區。
有超市“捆綁銷售”快過期食品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和部分超市設立即將到期食品銷售專區做法不同的是,大多數超市依然采取將快到保質期的食品與剛上市的食品搭配起來捆綁銷售。消保委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不宜過多購買,尤其要注意附贈食品的保質期限和食品質量,以防保質期內食用不完造成浪費,或超過保質期繼續食用危害身體健康,即使是在保質期內的食品也要仔細觀察其保鮮狀態。特別值得提醒的是,對附贈食品也要仔細把關,看清保質時限和保存條件,如在購買食品時發現變質跡象應及時要求退換。
來源:揚子晚報網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