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校服將實行“集中采購”
中小學校服(學生裝),是指全日制中小學校學生在校期間或其他規定時間和場所統一穿著的學生服裝,是中小學生身份的標志性服裝,也是學校文化標志性的服裝,包括學校要求的禮儀服裝、運動服裝。中小學校服作為一種社會公共資源,必須納入公共資源集中采購體系,學校不得自行采購,應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面向社會公開集中采購;原則上,各區必須統一集中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市直屬學校以校為單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購。在校服的采購過程中,學校或區管理部門應當充分發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公開聽取社會、學生、家長和教師的意見,與家長委員會共同商定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穿什么樣的校服;確定穿著校服的,應當制定校服穿著制度與規范。原則上,各區以區為單位通過集中采購確定價格體系,由學校與學生自主選擇。中小學校服分為運動裝、夏裝和春秋裝。新生入學時,由學校統一集中采購服務。其他時間,學生如需更換或新增校服,由學生自行采購,或經過學校統一代購。
校服不得強行推廣
中小學校服不得強行推廣,各區和學校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謹慎推行。建議推行以區為單位的統一基本款式的校服,在以區為單位的統一的校服款式上,以符號象征、色彩組合等技術與局部特征,形成學校個性化的或具備學校標志的校服。
校服的價格,應充分考慮服裝款式、質量、學生以樸素勤儉為主與學生家庭承受能力之間的平衡,既不能不顧市場規則一味追求廉價而損害質量,又不能不顧價格而忽視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要努力確保校服的功能、質量與價格和諧平衡。學校在代為學生服務的過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向合同企業收取返點費等服務費。學校或市、區管理部門向學生或合同供應商收取的任何費用,均視為違法與腐敗行為。條件成熟的區,應向先進地區學習,積極探索政府免費為學生提供校服。
校服將實行“雙重送檢”
建立校服雙重送檢制度。質量技監部門應當加強對校服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各中小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市、區教育部門,在各中小學校學生接到校服后,應按合同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并制定可操作的送檢制度。質量技監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生產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本市中小學校不得向列入“黑名單”的生產企業采購校服。
“問題校服”可退賠并懲處
出現問題校服怎么辦?將建立退賠和懲處機制。一旦發現采購的校服有質量問題,中小學校應當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并會同上級主管部門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依照校服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等事宜。同時,向質量技監部門舉報,質量技監部門應當依法查處;校服生產企業如使用劣質原料生產校服,或者銷售質量不合格校服的,由質量技監部門或工商部門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學校或相關教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存在違反采購程序、收取回扣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區縣教育部門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