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12時,楊女士到沈河公安分局凌云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補辦戶口本。10分鐘內,一本嶄新的戶口簿就擺在了楊女士面前。這是全市公安機關實行窗口服務標準化之后的一個典型范例。
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的新期盼,沈陽市公安局按照市軟環境建設辦公室的統一要求,于11月19日率先制定下發了《窗口單位服務標準化指導手冊》,把群眾特別關注的服務質量、服務效能、服務形象等十個方面的問題,統一進行了標準量化。使窗口服務更加直觀、規范、便捷,群眾監督也更加直接明了。
沈陽市公安局《窗口服務標準化指導手冊》共有3部分、19章、64節主要內容。第一部分為總則,對實行“窗口服務標準化”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定義和術語、服務范圍、服務組織以及通用制度進行了簡要闡述。第二部分為服務標準,詳細規定了全市318個公安機關窗口單位的服務質量標準、服務監督標準、服務效能標準等10項具體內容。第三部分為附件,包括了“沈陽市公安局窗口單位服務標準化工作組織領導小組”、“各項業務辦理效能標準”和“沈陽市公安局服務窗口名單”等內容。《沈陽市公安局窗口服務標準化指導手冊》的下發,標志著全市公安機關窗口服務標準化工作的全面啟動,惠及民生的便企利民舉措正式走上了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的軌道。群眾事項“立即辦、抓緊辦、請示辦、解釋辦”和群眾咨詢“一次性告知”等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使窗口服務標準明確、措施具體,讓人民群眾真正滿意。從而構建出了“依法、規范、熱情、高效”,具有鮮明沈陽公安特色的服務標準化體系。(記者 張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