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16日發布公告宣布,我國2006年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將實行再分配。
根據公告,持有2006年小麥、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最終用戶,當年未就全部配額數量簽訂進口合同,或已簽訂進口合同但預計年底前無法從始發港出運的,均應將其持有的關稅配額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還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外經貿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對交還的配額進行再分配。
來源:新華社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