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要]日照鋼鐵集團日前公開發布山東首富杜雙華致媒體及公眾的一封公開信《親情、法律、金錢的交織負累——我與前妻宋雅紅繞不開的那些是非糾葛》。
日照鋼鐵集團日前公開發布山東首富杜雙華致媒體及公眾的一封公開信《親情、法律、金錢的交織負累——我與前妻宋雅紅繞不開的那些是非糾葛》。
日照鋼鐵集團董事長杜雙華與其結發妻子宋雅紅的離婚案受到廣泛關注。2010年9月,宋雅紅將他告上法院,要求離婚并分割雙方共同財產。此案因涉及高達數百億的財產切分,成為國內財產標的最高的離婚案。
而尤其令人關注的是,此案在審理中爆出,在宋雅紅不知情的情況下,夫妻兩人10年前就由河北衡水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因而成為轟動一時的“被離婚”奇案。
如今,杜雙華的萬言公開信,將兩人的離婚大戰進一步推到公眾面前。
以下是公開信全文:
致所有關注我與宋雅紅“被再離婚”案件的媒體及公眾的一封公開信
親情、法律、金錢的交織負累
---我與前妻宋雅紅繞不開的那些是非糾葛
我是杜雙華,近期因我前妻宋雅紅女士及其利益關聯者在媒體上的炒作,我很被動的成為一起離奇的“豪門被離婚”事件中的男主角并廣受評議。不管是 維護、詬病還是貶損、聲討,都是大家對我和這一事件的一種真誠態度,盡管這種聚焦于公眾目光下的感覺很疲憊、無奈和辛苦,但我仍要感謝大家對我的關注。
對于這起“被離婚”事件,一直以來我抱著清者自清的態度保持著沉默。因為我認為,作為一個法制社會的公民,應該相信和尊重法律,一切是非曲直應 悉由法院依法判理。而且,作為一個男人,把家庭隱私大白于天下,在媒體上與前妻斗嘴爭強、讓他人評頭論足是大失尊嚴和有礙觀瞻的。更重要的是,出于對孩子 成長的保護心理,我一方面不想把他們帶到這場鬧劇當中,另一方面也竭力想在孩子心目中為宋雅紅保留她作為母親的尊嚴和形象,畢竟她是孩子的生身母親,我不 想讓孩子知道這起事件中那些復雜的陰暗面。我盼望我的孩子們能夠陽光的成長,不要在青春期的記憶中留下對母親的陰影。
但是,我的沉默反而換來了宋等人變本加利的中傷。我是一個成年人,怎么攻擊都可承受。但令我始料不及的是,通過宋等人的媒體造勢,這場風波已經 波及到了我年過八十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孩子,宋公然將他們的照片資料公布于眾。導致老人不堪承受周圍的街談巷議,孩子則每天都要面對來自老師、同學、朋友的 詢問關心,聽他們對這件事說三道四,對自己的父母評點指責。這些都嚴重干擾了我親人的精神和生活。宋雅紅的這種作法已讓我的顧忌失去意義,我的初衷已完全 破滅。
特別令我受觸動的是,通過宋等人在媒體上的片面不實之詞,事實真相已被完全掩蓋扭曲,社會公論一邊倒的認為是我勾聯做假、是我絕情棄義、是我對 不住宋雅紅。前幾日就連我的次子都非常憤憤的沖我講:“爸你別跟她斗了,她要什么你就給她不行嗎?你現在是很寬容,可還應該再寬容一點。”言下之意也是其 錯在我。
這給我了強烈震動,我可以不在乎別人的評價,也可以不在意公眾的質疑,但我不能不珍惜我和孩子的感情。因為作為我現在的這一個破裂婚姻家庭來說,夫妻感情已經蕩然無存,孩子對我的孺慕依賴已經是我感情生活最重要的支撐,我無法容忍孩子對我產生誤解、失去信任。所以,當此之時,不管是從維護親情角度還是對輿論負責的角度,我都不能再繼續沉默,我應該站出來說明我與宋雅紅之間所發生的真相。這既是對法律事實 一個說明,也是對我的家庭親人一份交待。無論是在法律還是道義層面,我都會為我下面將要說的話承擔一個公民、父親和公眾人物所應承擔的責任。
13年失敗婚姻:事業家庭中的感情傷癍
結婚與第一桶金
我與宋雅紅的這些是非恩怨從頭梳理,得從1984年在首鋼說起。那時我在首鋼勞動服務公司跑業務,她高中畢業后在小車隊開汽車。1988年1月我們登記結婚。
這里面需要向公眾說明的一點,就是準備結婚的時候,我還沒有到法定年齡,因為結婚去作了更改,我實際出生時間是1966年11月26日,改后身 份證登記為1965年11月26日。至于我為什么改年齡急于結婚,個中情由宋雅紅是心知肚明的。她現在在媒體上口口質問離婚判決書中我的出生日期有誤,純 系明知故鬧。
1988年8月,我們生下了長子杜秋龍。1990年,我下海從北京到三河做起了鋼材加工業務,起步規模很小,就只有我和現在日鋼的一位常務副總 兩個人,當時正好趕上改革開放初期,我們從手工到機械,從上門推銷到訂單銷售,一步一步開展業務,三年間經過重重磨難積累過千萬。這是我掘到的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