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濟南市交通運輸局發布六項措施規范使用打車軟件。該局辦公室副主任崔勇表示,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即開始執行,但仍有一些細節需要完善。
措施包括早晚交通高峰期(7:00—9:00,17:00---19:00)出租車駕駛員不得使用打車軟件;出租車在載客途中不得使用打車軟件;出租車在場站候客的出租車不得使用打車軟件尋客,除乘客遇有急、難、險等特殊需求外,駕駛員不得使用打車軟件;使用手機軟件接客途中使用“暫停”標志。
但據記者采訪發現,3月6日交通早高峰時期,仍有出租車駕駛員使用打車軟件。對此,崔勇表示,對于打車軟件的規范,需要建立“多部門”的聯動機制。行駛途中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由公安交警部門查處;存在加價行為的,由物價部門進行調查;對由此擾亂市場秩序的,由工商管理部門依照不正當競爭法,予以處置;交通運輸局更多的是對行業進行監管。
此次出臺的六項措施還要求軟件開發商向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加大對打車軟件所帶來的拒載、加價、甩客等現象的調查處理力度,對違規駕駛員予以嚴肅處理,同時加大對出租車從業人員的教育引導。
對這六項規范措施,濟南出租車司機看法不一。
司機蔣師傅認為,規范是有道理的,但是執行起來會有難度。“因為返現,幾乎所有人(出租車司機)都安裝了軟件,確實造成了一些混亂。”蔣師傅說。
“但這些軟件確實是有用的,至少減少了跑空。”蔣師傅說。
司機李師傅卻覺得這是市場行為,應該由市場主導。“等活動(返現)沒有了,也就不會這么熱鬧了。”李師傅說。
自3月1日起,上海實施早晚高峰時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出租汽車嚴禁使用“打車軟件”提供約車服務措施。在禁止使用期間,除公安交警管理規定禁止停車的區域以外,乘客揚招“待運”車輛不停的,即視為“拒載”。
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在3月5日表示,交通部將盡快規范打車軟件,制定一些指導性意見,從而更好地服務大家。
(記者 趙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