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國務院的決定,我國以201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國務院、北京市政府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全體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通過廣大普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圓滿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務。現將普查的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為1961.2萬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604.3萬人,增長44.5%。平均每年增加60.4萬人,年平均增長率為3.8%。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來京人員為704.5萬人,占常住人口的35.9%。
二、家庭戶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戶668.1萬戶,家庭戶人口為1639.0萬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4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2.91人減少了0.46人。
三、性別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為1012.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 51.6%;女性為948.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8.4%。常住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08.9下降為106.8。
四、年齡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歲的人口為168.7萬人,占常住人口的8.6%;15—64歲的人口為1621.6萬人,占常住人口的82.7%;65歲及以上的人口為170.9萬人,占常住人口的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個百分點,15—64歲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7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3個百分點。
五、民族構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1881.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95.9%;各少數民族人口為80.1萬人,占常住人口的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了582.7萬人,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了21.6萬人。
六、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學(指大專及以上)程度的617.8萬人;具有高中(含中專)程度的416.2萬人;具有初中程度的615.7萬人;具有小學程度的195.3萬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程度的由16839人上升為3149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23165人下降為2122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380人下降為31396人;具有小學程度的由16963人下降為9956人。
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33.3萬人,文盲率為1.7%。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減少24.5萬人,文盲率下降2.6個百分點。
七、城鄉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1685.9萬人,占常住人口的86%;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275.3萬人,占常住人口的14%。同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增加了633.6萬人,鄉村人口減少了29.3萬人,城鎮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上升了8.5個百分點。
八、人口地區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區分布如下
東城區
91.9萬人(其中,原東城區57.3萬人 原崇文區34.6萬人)
西城區
124.3萬人(其中,原西城區67.4萬人 原宣武區56.9萬人)
朝陽區 354.5萬人
豐臺區 211.2萬人
石景山區 61.6萬人
海淀區 328.1萬人
門頭溝區 29.0萬人
注 釋:
[1]本公報中數據為機器匯總數。
[2]普查登記的對象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離開戶口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4]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5]文盲率是指15歲及以上不識字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
[6]城鄉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鎮、鄉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鎮、鄉村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