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發改委昨日下發了貫徹落實《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明確了上海“一房一價”細則,凡在本市商品房經營者銷售新建商品房,應當按照細則實行明碼標價,而二手房的明碼標價參照細則執行。
通知規定,新建商品房的經營者應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分4張信息表公布樓盤基本信息、房源價格信息、已登記房源信息和收費項目信息。其中對樓盤促銷、停車位銷售都要明碼標價,并要求公布已登記房源實際成交均價。
對已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商品房經營者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商品房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商品房經營者在廣告和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與現場交易標示的價格信息應當一致。
據悉,本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首先將組織本轄區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學習解讀關于明碼標價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事先提醒告誡。之后,各區(縣)價格主管部門將依法對商品房經營者執行明碼標價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最快本周內便有區(縣)能開始行動,大部分區縣可能下周開始檢查,檢查對象以一手房為主。
表一:樓盤基本信息
開發企業名稱、樓盤名稱、坐落位置、預售許可證編號或房地產權證編號、樓盤總建筑面積、當期銷售房源情況、土地性質、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房屋類型、容積率、綠化率、車位配比率等。
樓盤的建筑結構、裝修狀況以及水、電、燃氣、通訊、有線電視、安全監控系統、信報箱等基礎設施配套情況。
表二:房源價格信息
每套商品房的編號、銷售狀態、樓層、戶型、層高、建筑面積、暫測或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分攤共有建筑面積是否包含車位、房屋總價和建筑面積單價。
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采用價外饋贈方式的,應如實標明贈品的品名、數量等內容。
銷售地下停車位的,應標明每個在售車位的編號、銷售狀態、面積和銷售總價。
表三:已登記房源信息
明確標示每幢房屋的幢號、房源套數、已登記房源套數和已登記房源實際成交均價。銷售花園住宅的,明確標示該樓盤內所有花園住宅房源套數、已登記房源套數和已登記房源實際成交均價。
表四:收費項目信息
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項目、計費方式、收費標準和收費依據等。代收代辦收費應當標明由消費者自愿選擇,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及收費。
地下車位車輛停放計費方式、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
物業服務企業名稱、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超過最高等級服務與收費的標明服務內容。物業服務企業提供代收代辦服務的標明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來源:新聞晨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