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嬌是安徽省蕪湖市天門山路上一家超市的收銀員,由于住處離工作地點較遠,她打算購買一輛電動自行車代步,可最近在中國引發熱議的一紙文件讓她猶豫了。
日前,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省市區按現有法規及國家標準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制定整改規范。
電動自行車“時速不超過20公里”就是“國標”中的“一票否決”條款,不符合該標準的均為超標車,禁止生產、銷售、上路。
“買電動車,就是圖個快和方便。如果時速太低,我還不如騎自行車呢。”劉嬌說。
在通知引發的熱議中,有不少支持的聲音。“看到電動車在大街上橫沖直撞真覺得不安全!”在南京一家民營企業工作的朱敏認為,讓電動車“慢”下來很有必要。
數據顯示,目前中國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超過1.2億輛。2009年,電動車事故造成死亡3600余人,比2004年增加了約6倍。電動車在城市交通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也一直讓交警部門十分“頭疼”。
記者近日在合肥市的電動車銷售一條街隨機采訪中發現,許多購買者在詢問的時候非常看重電動自行車速度是否夠快。在一家電動車銷售點,銷售員小趙告訴記者,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車大多是符合“國標”的,即出廠時的標準時速是2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