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報告:中國須警惕“改革中途不想過河”
癥狀之三是,社會結構趨于定型,固化為“貧富分化”的斷裂社會。
報告提醒,值得注意的是現在的社會氛圍或社會心態:其一,由于社會中的門檻加高,社會活力大大下降。其二,階層之間的對立情緒凸顯,“仇富”與“嫌貧”的集體意識在蔓延。其三,普遍的不平衡感為部分人的絕望感所取代。“比如在農民、農民工和城市底層等群體中,存在看不到希望的絕望感。一些社會矛盾的激化往往與這個因素有關。”
癥狀之四,就是誤判社會矛盾形成的拘謹心理和“維穩”政策導向。
“近些年來,社會矛盾有明顯增加的趨勢,應當說,一些本來是市場經濟中正常存在的矛盾,其中絕大多數并不會形成對政權和基本制度框架的嚴重威脅。但近些年來,有關方面產生了嚴重的誤判,形成了一種不穩定的幻象。”
在這種判斷的基礎上,“大維穩”模式形成了。它將社會的大小事都與穩定聯系起來,“動員社會資源進行全方位維穩,將一些特殊時期的特殊做法常規化、體制化,使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處于一種很不正常的狀態”。
報告指出,用“維穩”的理由拒絕實質性改革,是“轉型陷阱”的典型邏輯。“僵硬的維穩思維以及大維穩模式,最終結果往往反而是激化社會矛盾,甚至把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矛盾演變為對體制的懷疑和怨恨。”
癥狀之五,社會潰敗日漸明顯。“首先表現為一些地方政府權力失控,暴力截訪、血腥拆遷;權力失控的直接結果,是社會維護公平正義的能力在降低。于是,社會底線失守,道德淪喪,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的喪失成為相當普遍的現象。”
“轉型陷阱”是如何形成的?
“轉型陷阱”下的體制,是怎么逐步定型下來的?
報告指出,它以權力與市場的奇異結盟為特征。“往往是權力與市場手段的交替結合使用,在權力手段方便的時候使用權力手段,在市場手段方便的時候使用市場手段。”
報告分析,在既得利益群體崛起的過程中,下述過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官倒”、國企改制、礦產資源開發、土地開發、房地產熱、企業上市融資……既得利益集團迅速支配了土地、礦產、金融資源,涉及遍布全國的基礎設施、城市開發、公共工程、農村水利建設以及能源、電力、通信、制造等重要行業。
“所謂中國模式,就是在這種體制中派生出的發展模式。在行政能力繼續強化的前提下,把市場體制打碎為市場因素,通過權力重組市場因素,實現對資源的高度壟斷。”
由此,報告也解析了目前中國思想界“左派”和“右派”爭論的混亂。“因為在過去許多年中,人們一直把權力和市場看成是兩個截然對立的東西,兩者關系是此消彼長的。”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把“左”理解為對這個混合型體制中“市場”或“資本”因素的警惕,將“右”理解為對“權力”因素的警惕。反過來說,“左”是在為“權力”因素呼喚,而“右”是在為“市場或資本”因素呼喚。
“在打破轉型陷阱之前,無論哪種呼喚,都有可能被既得利益集團借用,變成完善利益最大化的手段。”
而當人們還在為我國“市場化改革不徹底還是過頭”爭論的時候,一些權力的非市場化和商品的市場化相銜接,已經成為最有利的牟利方式。“比如從行政上獲得廉價的土地和資源,然后再以高價格賣到市場,還有比這種方式更有利于既得利益集團聚斂財富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