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對駕駛機動車輛的司機進行酒精測試。
醉酒駕車,這個頻頻引發交通事故、釀成人間慘劇的“馬路殺手”,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
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一周年,醉駕入刑亦滿一年。在被稱為史上最嚴厲的懲罰措施面前,效果是實實在在的: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2011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酒駕35.4萬起、醉駕5.4萬起,同比降幅均超過四成。
但是另一方面,醉駕者抗拒酒精測試、找人頂包、逃逸等行為愈加頻繁,對于“醉駕是否一律入刑”的爭論,一年來從未停止。
喜憂參半:治理酒駕局面復雜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統計,醉駕入刑一年來,查處的酒駕、醉駕數量大幅下降,全國平均降幅超過四成。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較上年同期更是下降了50%、70%以上,刑法修正案(八)的震懾和教育效果明顯。
酒駕導致的交通事故也隨之下降。據統計,2011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全國因酒駕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2.3%;今年以來截至4月20日,該指標下降了28%。
“醉駕入刑一年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觀念已逐漸深入人心。”全國政協委員、蘇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海坤說,“這是一個艱難而巨大的轉變,是國家和社會文明的進步。”
然而,根深蒂固的酒文化,決定了治理酒駕、醉駕不會因為刑法修正案(八)的實施而一勞永逸。不久前披露的一份研究報告,就揭示了問題的復雜性。
這項名為“改善中國酒駕與超速駕駛的法律”的研究,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云領銜完成,世界衛生組織等機構提供了幫助。
研究報告說,醉駕入刑一年來,酒駕司機逃避酒精測試的現象更加頻發。被查獲后,有的緊閉門窗,躲在車內長達幾個小時;有的停車后立即狂飲一瓶礦泉水;還有的聲稱患有傳染病試圖嚇退交警。找人頂包的現象也屢見不鮮,車內有其他乘坐人的,酒駕司機會當場換人頂包;沒有他人的,則會尋找各種理由推諉,等待來人為其頂包。
更讓人擔憂的是,為了逃避處罰,一些酒駕司機強行掉頭、沖卡甚至暴力抗法。常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支隊長朱志星說:“醉酒逃跑、強行沖卡行為發生率大幅增加,直接威脅民警和公眾的人身安全,極有可能導致重大交通事故。”
余凌云認為,出現這些現象,原因在于治理酒駕的配套法律法規過于“粗獷”。如逃避酒精測試,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屬于“阻礙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處罰僅僅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罰款500元。再比如頂包,法律對此并無規定。
“立法應當更細致、具體,使處罰的威懾作用最大化。”余凌云強調,應該修改和完善現有法律法規,加大對各種對抗檢查、執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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