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網供圖
編制內的教師正常調動工作,竟被索繳總計6000元的“編制使用費”和“人事代理費”。這樣的怪事發生在江西萍鄉上栗縣,近日多名教師向媒體曝出此事。2月5日,本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當地教師告訴記者,2012年8月,上栗縣某鎮中心小學一位教師調至另一學校,但在辦理調動手續時,被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取“編制使用費”3000元、“人事代理費”3000元,總計6000元。據了解,與這位教師有相同遭遇的有20多人。
“6000元相當于3個多月的工資,交這錢沒有依據,不合理。”一位已交費的教師表示,自己敢怒不敢言,畢竟要在這里長期工作,調動工作又不容易,迫于無奈只得交錢。不過,也有教師堅持不交。
記者在收費發票(見圖)上看到,收入項目一欄寫的是“單位與個人往來款”,備注上寫的分別是“編制使用費”和“人事代理費”,發票上蓋著縣編辦、縣人保局的財務專用章。
該縣編辦主任秦國慶表示,收了4名調動教師的“編制費”。根據他的說法,收取編制費主要是為了平衡全縣教師資源,使城區與山區教師結構更合理。“城區教師編制都滿了,而山區老師不夠,不愿去,教學都沒法組織。”但教師們卻反映,需要調動的20多名教師中,大部分都已經繳納“編制使用費”和“人事代理費”。
此事被曝光后,秦國慶表示,已經召開主任辦公會,退還所收的費用,并“迅速采取整改措施,汲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