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惹禍
牽累兒子一怒殺人
年過五旬的葉某,原本在大悟生活。1999年,因丈夫病逝,留下18歲的兒子與她相依為命。后因兒子來武漢上大學,她干脆辦了退休來漢與兒子共同生活,兒子還考上了研究生。
喪偶未嫁的葉某,不久陷入婚外情。據其向警方稱,2009年一次偶然機會,老鄉沈某找到她并稱早年就對她愛慕,他鄉遇故知,葉某很快跟沈某走到了一起,“為維系這段感情,我先后借了幾十萬元給他做生意,但后來才發現他不僅在老家有妻室,而且錢也沒拿去做正經生意,我感覺自己受騙”。
案發當天上午,葉某與沈某再次因還錢一事在街頭爭吵起來。“因他喝多了酒,說話很囂張,我氣不過,就打電話叫來了兒子……”葉某說。
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讓葉某始料未及。兒子李某攜一把瑞士軍刀趕到,見沈某與媽媽吵得臉紅脖子粗,情急之下竟掏出軍刀,對著沈某連捅數刀,見沈某倒地后徑直回家。
母親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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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倒于血泊中的沈某,葉某這才意識闖了大禍。她俯身摸摸沈某已沒氣息,趕緊打電話叫來自己的弟弟,“兒子惹出人命了”。“是我釀下的錯,不能牽累兒子的前程,再過兩個月他就結婚……”就這樣,在弟弟陪同下,葉某來到派出所交待自己殺死了情夫。
與此同時,回家后李某左等右等不見母親回家,他猜想媽媽是向警察自首,最后決定到北港派出所自首,坦承真相。昨日,該案的主審法官向記者介紹,李某犯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但其主動自首,且其親屬代為賠償死者親屬損失獲得諒解,有法定從輕情節,從輕判刑6年。(記者 佘惠 通訊員 洪法 實習生 王桔 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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