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辦公廳25日披露,今年入汛以來,甘肅中東部和南部地區連續出現大范圍強降雨過程,引發近500起地質災害,特別是岷縣漳縣6.6級地震誘發了新的地質災害隱患。
近日,甘肅又遭遇新一輪強降雨襲擊,引發多起山洪、泥石流、滑坡災害,在一些地方造成了新的人員傷亡。甘肅省政府辦公廳稱,盡管省里多次發出通知,反復強調要加強隱患排查、監測預報、轉移避險,但仍有少數地方和個人存在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工作不實、措施不力,該避險的沒有及時避險,該轉移的沒有下決心轉移。
針對當前十分嚴峻的防災形勢,甘肅省政府辦公廳25日下發關于嚴密防范地質災害的緊急通知要求,當前,甘肅正值主汛期,全省地質災害發生頻率明顯上升,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清形勢,要堅決克服僥幸麻痹心理,時刻保持高度警惕。
通知要求,各市州要對威脅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風景名勝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嚴密排查和監控,嚴防死守,特別是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一旦發現險情,確保及時預警,引導受威脅群眾及時撤離。強降雨期間,對地質災害隱患危險區內的人員,要堅決轉移避險;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施工現場、工礦企業要堅決停工避險;對災害隱患嚴重、災害易發高發的鄉村道路、臨時便道等危險路段,要臨時封閉避險。
通知明確,各級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防治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實行問責制,對在地質災害防范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轉移避險不及時、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對不服從地方政府避險安排、執意繼續施工或生產的企業和個人,要依法作出嚴厲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