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負責招募群眾演員的叫“群頭”,為群眾演員提供影視基地周邊居住大院的叫“院主”。一個由“群頭”與“院主”,再加上群眾演員中介機構,為了利益,相互勾結、共同操縱群眾演員市場的灰色產業鏈條就這樣形成了。
自稱當過副導演,改行進駐某影視基地,招群眾演員自任“群頭”,并向在影視基地拍攝的劇組提供收費群眾演員、工作餐,劇組不買賬便采取阻擋鏡頭、制造聲響、持刀謾罵毆打劇組工作人員等方式制造事端,干擾劇組拍攝。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豐臺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強迫交易罪,對非法壟斷某影視基地群眾演員市場的犯罪嫌疑人孫某提起公訴,并已對在嫌疑人孫某組織的群眾演員協會中有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的4名犯罪嫌疑人發出追捕建議書。
支付5萬元管理費 壟斷群眾演員市場
檢察官趙群介紹,豐臺區某影視基地的管理層曾與所在村村委會達成口頭協議,由該村組建群眾演員協會,影視基地優先使用該村的群眾演員,聘用該村的村民為保安。嫌疑人孫某通過與該村村委會簽訂授權委托書,獲得了影視基地群眾演員的管理權,孫某為此每年向該村支付5萬元管理費和2萬元扶貧基金。影視基地為孫某無償提供基地北門旁的一個房間,作為孫某的群眾演員協會的辦公室,孫某安排自己手下“領隊級”的李某等5人在此辦公,負責帶群眾演員上戲和觀察進駐劇組使用群眾演員的情況。
據了解,基地只開北門,由該村安排兩名保安,負責管理進出影視基地的車輛、行人及銷售影視基地旅游門票。保安聽從孫某的指揮,孫某的群眾演員可以無證出入,其他群眾演員不得進入,孫某每月向影視基地交付1000元,作為自己的群眾演員出入影視基地的費用。由此,孫某完全壟斷了影視基地的群眾演員市場。
擋鏡頭、場外叫喊 強迫劇組“就范”
據了解,孫某及其手下多有從事群眾演員的經歷,對劇組的拍攝規律了如指掌,深知劇組停拍、重拍的損失會非常大。李某、梁某等人每天在影視基地門口和影視基地內活動,若發現劇組使用自帶的群眾演員,則采取阻擋鏡頭、制造聲響、持刀謾罵毆打劇組工作人員等方式制造事端,干擾劇組拍攝,并上報給孫某,由孫某出面與劇組談判。劇組為了拍攝進度,盡力避免更大的拍攝成本,一般會答應孫某的霸王條約,使用孫某的群眾演員。
劇組自帶群眾演員 也要向“群頭”交錢
檢察官史曉曦告訴北青報記者,“群頭”一般要求劇組支付群眾演員每人每天8小時工資60元,若超過8小時則每小時15至20元,餐費25至30元,交通費40元。每20或30個群眾演員還要安排一個領隊,負責安排群眾演員上戲和統計出勤率,劇組要支付其工資160元,其餐費、交通費同群眾演員標準。
實際上,群眾演員多住在影視基地周邊大院,每天上戲多是走路過來。領隊基本也是形同虛設,與劇組的相關負責人職責重合,因此劇組對于支付交通費和領隊費多有怨氣,但也敢怒不敢言。
由于孫某的群眾演員有時難以滿足劇組要求,劇組需使用自帶的群眾演員,孫某對此規定,劇組自帶群眾演員不能超過10人,超過的話需向孫某交納每人每天50元管理費。除了在群眾演員使用上給劇組層層設卡,孫某還強迫劇組使用自己指定的食堂和拍戲用馬等。
記者觀察
“群頭”“院主”背后的灰色產業鏈
案發前,在北京懷柔區、豐臺區的影視基地周圍,一個“群頭”與“院主”、群眾演員中介機構相勾結、共同操縱群眾演員的灰色產業鏈條已經形成。
趙群檢察官介紹,“院主”是對影視基地周邊群眾演員大院承租人的稱謂,“院主”租下影視基地周邊的大院,為群眾演員提供住所,并以收取群眾演員的住宿費獲利。“群頭”孫某的群眾演員協會負責與劇組交涉,確定所需群眾演員的類型和人數后,孫某的手下會與“院主”聯系,調集大院的群眾演員到影視基地上戲。孫某在利用群眾演員從劇組斂財的同時,會按照每人每天35至40元的標準將群眾演員的工資交給“院主”,經上下級“院主”層層盤剝后發放到群眾演員手中,最終群眾演員拿到的工資幾乎所剩無幾。
為了吸引群眾演員入住,“院主”會與專門的群眾演員中介機構聯系。群眾演員中介機構通過各大網站發布群眾演員招聘信息,拋出高薪高待遇的誘餌,同時還招聘跟組演員、化妝師助理、司機等,之后會介紹應聘者到群眾演員大院,基本上應聘者的實際工作內容都是群眾演員。“院主”有時也會自行通過互聯網、報刊等媒介,冒用影視基地的名義,以高薪高待遇為誘餌招聘群眾演員。
“群頭”、“院主”和群眾演員中介機構三方勾結,欺瞞劇組和群眾演員,共同操縱了影視基地的群眾演員市場。
據悉,該影視基地作為一家多功能軍事影視生產基地,是國內戰爭影視劇的優質取景區、拍攝區,具有使用槍炮不用審批等獨特優勢。然而,“群頭”壟斷群眾演員市場,治安、刑事案件時有發生。
此外,目前在北影廠門口等待臨時來找的群眾演員是行業中最底層的一種,他們每天的報酬約50元,而“群頭”在這里抽成最高,這種類型的“群頭”一般具有黑社會性質,如果有人去他們的地盤上找人,就會遭遇麻煩。 “群頭”最高月收入是7萬元-8萬元,也有1萬元的。收入來自抽成,從付給演員的報酬中抽取20%-30%。(記者 劉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