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進一步偵查發現,格祺偉還涉嫌伙同犯罪嫌疑人張桓瑞等人組成敲詐勒索犯罪團伙。該犯罪團伙內部分工明確,先安排線人運用錄音、密拍等非法調查類手段收集全國各地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負面信息,由格祺偉負責寫稿,再以要在網上發布或幫助刪帖為要挾實施敲詐。目前警方已查實該團伙實施敲詐勒索案件16起。據了解,該犯罪團伙之所以拉上格祺偉入伙,主要就是看中了格祺偉的“文筆”好,能抓住爆料線索中的“炒點”,加之其在網上和“圈內”的影響力,稿件署上格祺偉的名字,敲詐勒索的威懾力更大、成功率更高。
網絡敲詐形成產業鏈
據辦案民警介紹,格祺偉實施敲詐勒索行為已形成了固定“套路”:在網上看到或通過爆料人得到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負面信息后,直接打電話或發短信給當事方,告知他所掌握的“事實”,要求對方主動聯系他,并明確告訴對方自己就是大名鼎鼎的“格祺偉”,做過很多有影響力的“報道”,如果此事由他“報道”出去,后果會很嚴重。當事方迫于壓力聯系格祺偉后,格祺偉就會主動提出花錢擺平此事。如果當事方不理會,他便撰寫帖文在網上大肆散布,再以幫助“刪帖”為名索要錢財。為掩人耳目,格祺偉還經常要求當事方到指定媒體做“宣傳廣告”,他從中提成,獲取非法所得。文/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