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蘭州市博物館退休職工薛蘊韜向記者反映,他于1994年將單位分給自己的房子好心借給了同事,到今年剛好20年了。目前自己也遇到了住房困難,所以才想收回借出去的房子,豈料,原來借自己房子的同事根本不認賬。
薛蘊韜老人告訴記者,上世紀80年代,單位分給他一間位于現八路軍辦事處紀念館旁邊近20平方米住房。后來他和妻子搬到了妻子單位分配的房內居住。1994年,單位調來了一名叫陳永革的新同事,因為新同事沒有住房,時任市博物館書記、館長出面做工作,他就將那間空房借給了陳永革。2012年,他和妻子居住的房屋拆遷,他和妻子從此開始了“租房度日”的生活。眼見拆遷還建遙遙無期,他便打算找原單位要回當初借出去的房屋。
“我經過打聽才知道,那間房1997年酒泉路道路改造被拆,拆遷補償和拆遷還建房都給了陳永革。”老人告訴記者,得知此事后,他找到了時任市博物館書記和館長。兩位老領導特意給他開出了書面證明,證實房屋當初是屬于他的。雖然拿到了這兩份證明,但他還是沒能要回當年的房屋。
隨后,記者找到了目前擔任蘭州市博物館副館長的陳永革。陳永革表示,老人所說的那間房子壓根就是公房,而酒泉路改造拆遷時,他也確實是因為那間房得到了一套安置房,但那套房卻不是拆遷安置房,而是拆遷辦公室分配給他的。他覺得既然是公房也就不存在還與不還的問題了。就蘭州市博物館兩位時任負責人給薛蘊韜老人開的書面證明,陳永革表示:“兩位老領導歲數大了,有點糊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