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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wǎng)太原2月5日電(記者王井懷 孫亮全)寫春聯(lián)、貼門神、包餃子、舞獅子……這些傳承千年的春節(jié)習俗,烘托出濃濃的節(jié)日氣氛,傳遞著春節(jié)特有的溫情。然而記者發(fā)現(xiàn),還有一些過年老習俗并不能增添年味兒,反而徒增煩惱。專家認為,像女兒不準回娘家過除夕、初五不許走親戚、正月里不能理發(fā)、農(nóng)村賭博等以前很多地區(qū)春節(jié)的“傳統(tǒng)習俗”,顯得越來越跟不上時代節(jié)拍,也應早日“辭舊迎新”。
陋習一:除夕不能回娘家
家住山西晉中市的詹女士覺得這個年過得很憋屈。詹女士去年離婚后帶著3歲的兒子回娘家與父母住在一起。“但按老家的風俗,女兒不能在娘家過年。父母雖沒把話挑明,但還是希望我能過了初一再回家。”大年三十,詹女士帶著孩子住進了賓館。
記者發(fā)現(xiàn),出嫁的女兒不準在娘家過年的風俗在山西、山東、河南、陜西、天津等許多地方都存在。太原網(wǎng)友“春天”說:“今年本來想回爸媽家過年的,但我媽知道后打電話讓我睡外頭去,真無奈。”記者了解到,山西等地在除夕有燃放旺火的習慣,祈福家人在新的一年興旺紅火。然而,當?shù)厝苏J為出嫁的女兒看到娘家的旺火會把“旺氣”帶走。所以,一些比較傳統(tǒng)的老人堅決不讓女兒在家過年。
“以現(xiàn)代的眼光看,這種風俗既不合情也不合法。”中國民間藝術(shù)家協(xié)會副主席常嗣新說,過年的主題是家人團圓,這種風俗割裂了父母與女兒的感情。此外,規(guī)定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新版《老年人權(quán)益保障法》實施后,頑固堅持這一陋習更有違法之嫌。
陋習二:初五不能走親戚
這個春節(jié),山東無棣縣人小段為走親戚忙得焦頭爛額。獨生子小段有兩個舅舅、兩個姨媽和一個姑姑,住的分散且遙遠,“一年不見,都得去拜年”。今年,他還要抽出一天時間去拜見準岳父。“單位放了七天假,來回路上耗兩天,大年初五又不能去。”四天的時間,小段馬不停蹄,有時連飯都來不及吃,匆匆坐一會兒就直奔下一家。
在中國不少農(nóng)村地區(qū),現(xiàn)在仍然保留著初五不走親戚的風俗。據(jù)常嗣新介紹,民間稱初五為“破五”,是避窮神的日子,如果在這天走親訪友,會破壞對方一年的財運。
“古時除夕到破五有很多禁忌,比如不動針線,不倒垃圾,初五不走親戚等。這些民俗長久流傳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古時婦女承擔著繁重的家務勞動,需要在過年期間得到休息。”常嗣新表示,隨著生活方式的變化,這些禁忌已沒有存在的必要。同時,“這種陋習也與現(xiàn)行的休假制度沖突,應該會慢慢消失。”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