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呂冰)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開“第二十次全國法院工作會議”專場新聞發布會,介紹有關情況。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齊奇在發布會上介紹,2011年以來共為22764名沒有錢請律師、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指定辯護同比上升130%。
據介紹,為保障人權、防止冤錯,浙江高院在全國率先開展擴大刑事案件指定辯護工作,在刑訴法規定的應當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的3種情形之外,2011年初在全省法院部署開展擴大刑事案件指定辯護工作,增加規定被告人沒錢請律師、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7種情形,法院一般也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
同時,浙江各級法院還結合本地實際,將開庭時已滿60周歲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辯護人的,或者少數民族不懂漢語的被告人等情形,也納入指定辯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