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家快遞站,分揀員在整理堆積如山的物品。春節臨近,快遞業迎來“春運”高峰。
交通運輸部24日對外公布了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新《辦法》將于3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規定,在收件時,快遞企業應在填寫快遞運單前,提醒寄件人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合同條款,并建議寄件人對貴重物品購買保價或者保險服務。在分揀作業時,快遞企業應及時錄入處理信息,上傳網絡,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郵件)損毀。在派件時,快遞企業應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除了另有約定的情況外,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快件(郵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對無法投遞的快件(郵件),快遞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
新《辦法》還強調了快遞企業不得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快遞從業人員不得扣留、倒賣、盜竊快件(郵件),不得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