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器官捐獻2/3資源被控制?存在分配不公?器官移植醫院“被捐款”?
8日,就器官捐獻體系運作受到的質疑,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業務部副部長高新譜接受本報獨家采訪,對相關問題作出回應和解釋。
器官如何獲取和分配
我國目前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的器官移植大國,每年手術病例達到8000余例。截至7月7日,我國已實現器官捐獻918例,所捐器官移植給了2495名器官衰竭的患者。這些器官來源主要是三個渠道:司法途徑,即死囚捐獻;患者親屬間活體捐獻;公民器官捐獻。近年來,從第一個途徑獲取的器官越來越少,活體捐獻違背了“無損害”倫理原則,主要是通過第三個途徑獲取。
為了讓器官獲取不成為交易,按照國際慣例,2010年,我國開始建立有第三方組織參與管理的器官捐獻體系。這個非營利性的第三方,就是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原衛生部委托紅會負責這方面工作。2012年7月,中編辦正式批復該機構設立。中心作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直屬的中央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國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動員、報名登記、捐獻見證、公平分配、救助激勵、緬懷紀念及信息平臺建設等相關工作。
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了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或辦公室。各地中心或辦公室建立各自器官協調員隊伍,了解潛在器官捐獻者的信息,并報備給各地中心或辦公室。但是,地方的中心或辦公室并不是一個職能機構,而是一個臨時部門,組成人員大多由器官移植醫院提供。地方中心啟動的辦公經費最初由原衛生部撥了100萬元,同時器官移植醫院也積極贊助經費。
那么,器官協調員如何了解到哪里有潛在器官捐獻者?高新譜介紹,目前全國各地共有器官協調員203名,其中只有50名屬于紅會工作人員,其他人員都來自各地器官移植醫院。協調員通過各自醫院構筑的網絡,發現潛在器官捐獻者的信息,報備給各地中心;同時,告訴給來源上述網絡的OPO(器官獲取組織,一般從屬于器官移植醫院),由OPO通過分配系統進行分配,協調員全程見證。器官移植醫院把等待移植患者信息錄入全國器官捐獻分配和共享系統,形成等待者名單,最終大約有1/5的潛在捐獻者能夠實現器官捐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