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山西省進一步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實施信用懲戒,三級法院共公布失信被執行人自然人6982個,被執行人單位808個
本報訊 (特約記者韓曉芳)2月13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10個失信被執行人典型案例以及實施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情況。由于這10個失信被執行人后來履行了法律義務,已經從黑名單中刪除,所以沒有公布他們的姓名。2014年以來,我省三級法院共公布失信被執行人自然人6982個,被執行人單位808個。
為了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敦促更多的失信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法律義務,2014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央文明辦等八部門聯合簽署《“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此后,省法院會同省委文明委等8部門、各中院與當地相關部門也相繼聯合簽署備忘錄,進一步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實施信用懲戒。我省三級法院把落實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作為破解“執行難”的利劍,對符合條件的案件信息及時輸入系統數據信息庫,及時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單位通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對惡意逃避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采取搜查、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并與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限制工程投標等執行措施并用,形成對失信被執行人的高壓態勢,同時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協調配合,加大對拒不執行生效裁判、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最大限度地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