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記者在清徐縣集義鄉小王村機井計量檢測信息管理系統上看到,編號為ETB5C694的范斗妮,2015年的水權為754千瓦時,比往年增加了255千瓦時。這是范斗妮2014年節約的水權,2015年可以累積使用。范斗妮告訴記者,“最近3年,分配的水權都夠用。跟過去從幾里地外的斗渠放水澆地比,現在的水都走地下管道,1畝地只要幾個小時,不用發愁抽不上水來,也不用因為澆不上地打架,而且平均1畝地還能比以前省48塊錢。”
什么是水權呢?看記者有疑問,小王村村委會主任張順有連忙介紹:小王村有1500多口人,3860畝耕地,24眼機井的可用水資源量是55.9萬立方米。清徐縣規定,1畝地允許使用170立方米水,灌溉時將水按照1.5:1的比率轉換成電,機井計量檢測信息管理系統上顯示的數字即是轉換成電量后,每家每戶1年允許使用的水量。如果超出允許的量,要高價購買別人的水權;如果沒有用完,可以留著下一年繼續用或進行水權轉讓。
小王村是清徐用水改革的一個縮影。清徐有43.6萬畝耕地,26萬農業人口,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水資源短缺成為制約經濟發展和農業種植結構調整的重要因素。數字顯示,該縣平均每年的可用水資源量為5536.8萬立方米,用水滿足程度是64.9%。在這種情況下,清徐只能以“超采地下水”和“對部分土地不進行灌溉或實施非充分灌溉”為代價,來維系供需平衡。
2003年,清徐縣以“節水型社會試點”為契機,開始進行以“農業節水、工業節水和生活節水”為核心的水權、水價改革。在對全縣可控水資源的數量、類型、時空分布和境外客水資源量進行全面分析評價的基礎上,他們“以供定需”,按照“保證生活用水、調控工業用水、穩定農業用水、維系生態用水”的水資源配置原則,以可控水資源量為基數對全縣水資源的使用權進行了四級分配——一級分配到行業,二級分配到鄉鎮,三級分配到村,四級分配到取水工程及用水戶。企業和農戶憑借取水許可證和水權證,可以在總量控制范圍內合理使用水資源。
從2003年至今11個年頭過去了,通過“宏觀總量控制、微觀定額管理”的水權分配和價格調控,清徐縣地下水開采總量也下降到了3493萬立方米,農業年節水30321萬立方米,工業年節水1114萬立方米,地下水位回升9米,斷流10余年的邊山自流井群也于2011年復流。(記者王恩瑞 張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