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簡政放權 規范權力運行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近年來,簡政放權成為山西各類政府文件、改革方案的關鍵詞。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工業穩定運行的若干措施》(簡稱“60條措施”)亦是如此,其中涉企行政權力方面主要還是簡政放權、規范行政權力運行。
省經信委負責人介紹,“60條措施”在涉企行政權力方面分為取消、下放、改為屬地管理的省本級涉企行政權力事項三個部分,共262項。其中:取消29項,下放14項,改為屬地管理219項,將有效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高效運行。
取消的事項方面,涉及省經信委、住建廳、煤炭廳等部門,內容包括企業法律顧問注冊、物業服務企業入晉備案、節能評估報告預審等。下放的事項方面,涉及省商務廳、煤炭廳、工商局等部門,內容包括軟件出口登記、煤層配采審批、知名商品的認定等。
改為屬地管理的事項,一般屬于由省市縣共同行使的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權力,按照行政執法重心下沉的原則,可以由市縣就近監管、屬地監管,但省級仍需承擔直接監管事項、重大事項、跨區域事項、舉報事項的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
其實,簡政放權、創優環境,山西一直在努力。去年我省全面清理省級審批事項,承接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項目29項、下放行政審批項目59項,省級取消、下放、調整行政審批項目60項。特別是大力實施煤焦公路銷售體制改革,全部取消對相關企業的21項行政授權,全部取消煤焦公路運銷9種票據,全部撤銷遍布全省的1487個各類煤焦公路檢查站點,煤炭管理體制改革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今年,在“60條措施”的基礎上,我省還將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再取消、調整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記者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