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保障性住房建設措施不力將行政問責
昆明市政府5月23日與各相關部門簽訂《昆明市2012年城鎮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規定對措施不力、進度緩慢、未按規定完成目標任務的有關縣市區負責人,將實施行政問責。
“對于中低收入家庭來說,期盼住房就像久旱盼雨一樣,我們要加強督查落實任務,把住房這場及時雨下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昆明市市長張祖林說,昆明將研究制定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考核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督查,對工作不力、疏于管理、進展緩慢的單位和個人實行嚴厲問責。
據介紹,截止2011年底,昆明共建成城鎮保障性住房103844套,在建101381套,完成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設17410戶。2012年,昆明計劃建設保障性住房105423套,為確保任務順利完成,昆明市政府與各相關部門簽訂《昆明市2012年城鎮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
責任書詳細規定了各縣市區保障性住房的計劃任務與竣工任務,要求所有項目必須在2012年5月30日前辦理完畢相關建設手續,并確保9月30日前開工建設,年底完成投資總額的60%以上。
同時,責任書還明確規定:目標任務、保障措施實施情況,將納入昆明市對縣市區住房保障的考核范圍,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力、疏于管理、進度緩慢、資金不落實,未按規定完成目標任務的,由市監察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約談有關縣市區政府負責人,并視情況按照《昆明市領導干部問責辦法》實施行政問責;對違規使用資金、發生質量安全問題等違法違規情形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責任。
來源:新華網(記者 袁雪蓮) 編輯:寧波
編輯:寧波 標簽: